東北網齊齊哈爾12月23訊 新買的手機,剛使用兩天,手機故障接踵而來,找商家、找售後,讓市民王女士東奔西走不說,與商家溝通還得陪著小心,購買手機後一系列發生的事情讓她鬧心不已。
昨日,記者接到市民王女士的新聞維權電話,電話中稱,12月21日下午,在我市幾家手機賣場,經過手機價格和樣式的對比,她最終花了600元錢購買了一部滑蓋式白色手機。營業員介紹這款手機功能時,王女士非常喜歡手機的觸屏功能,這讓平時愛發短信的她覺得更方便了。購買手機後,與朋友通話聯系感覺音質還真不錯。可回家後,王女士突然發現,撥打呼出電話時,電話簿裡有幾個陌生電話號碼,讓她百思不得其解。找到手機賣場去諮詢,營業員解釋說是有可能顧客試機後存入的號碼。王女士暈了,既然都有顧客試機,為什麼還擺上櫃臺銷售呢?在她的強烈的要求下,營業員給換了一部手機。
22日,王女士給朋友發短信時又發生觸屏功能識別不准,字跡顯示不明顯的現象。查看說明書後,還是恢復不過來。她只能又一次來到手機賣場,經過詳細比較,商家剩餘手機中也都是觸屏功能上字跡不准,王女士決定選擇退貨。營業員告訴王女士,去手機售後服務點去驗證後纔能退貨。而王女士去了營業員說的售後服務點後,售後服務點又告訴王女士,原來的售後服務換店家了,王女士冒著嚴寒終於找到賣場指定的售後服務點。同樣,售後服務點經過校對,沒有解決觸屏功能上的故障,王女士提出退貨要求後,賣場指定的售後服務點不給出證明,王女士退不了手機,只好撥打了新聞維權電話。
記者聯系了龍沙區消費者協會,了解到消費者購買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針對王女士所發生的事情,記者將進一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