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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市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
2011-01-08 21:21:36 來源:東北網-齊齊哈爾日報  作者:董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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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8日訊 日前,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處獲悉,我市對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做出調整。新規中明確了從2010年1月1日起,我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長年限縮短為30年,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貸款利率執行1.1倍。同時,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公積金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裝修貸款,以及省內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在我市購房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將停止發放。

  新政策要求,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長年限,由原來的35年調整為30年;公積金借款人年齡與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之和不得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此次政策調整,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有所提高。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商售普通自住住房,建築面積為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全部購房款的20%;建築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全部購房款的30%。購買首套二手交易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交易評估價的40%。

  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首付比例一律不低於全部購房款的50%。其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新規明確了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認定標准為:借款人及本戶家庭成員(含借款人、配偶及同一戶口未婚子女)已經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

  新政策明確提出,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停止向省內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在我市購房發放公積金貸款。住房裝修貸款也一並停止發放。

責任編輯: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