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3日訊 『現房最高貸款額度由過去的50萬元下調至40萬元、期房最高貸款額度由35萬元下調至30萬元。』1月12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從即日起牡丹江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正式實施。
據了解,為控制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根據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上漲的通知》和住建部《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牡丹江市出臺了住房公積金新政策,新政策從1月1日起開始實施。此次出臺的新政策規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支持和幫助職工基本住房需求。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現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20%,期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30%。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30%,現房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40萬元;期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期房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30萬元。二手房最高貸款比例60%,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20萬元。
新政策規定,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50%,貸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同時,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此外,新政還對建立個人信用信息服務制度,完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風險防范體系,簡化貸款手續,提高服務水平,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擔保體系等方面進行了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