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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規范公安機關執法執勤用語 提高群眾滿意度
2011-01-13 14:40:19 來源:東北網 作者:劉繼濱 岳雲雪
東北網1月13日訊 (劉繼濱 記者 岳雲雪)『您的行為已經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因為情節輕微,只對您進行警告教育,請提高警惕,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謝謝合作。』從即日起,我省公安民警的執法、執勤用語將更加規范,從而進一步提高民警的執法水平和群眾滿意度。
無論是執勤交警、還是基層派出所的辦事窗口,現在都能看到帶著微笑的民警在使用最新的規范用語熱情接待著市民。民警執法服務時的語言規范了、熱情主動了,可以說是龍江多數百姓的切身體會,也是我省公安機關落實執法規范化建設以來的新氣象。
為了解決以往有些民警在執法執勤中存在的用語不規范、不文明、不能全面反映法律規定的基本內涵等問題,進一步規范執法程序和具體的執法語言、動作,黑龍江省公安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制定了《黑龍江省公安機關執法執勤用語規范》,並將於今年開始在各級公安機關落實、實施。
據介紹,《黑龍江省公安機關執法執勤用語規范》的頒布實施是公安機關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重要措施,是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和公安隊伍整體執法水平,提昇人民群眾對公安執法工作和公安隊伍滿意度的有效手段,我省各級公安機關在日常執法、執勤當中,都將逐步采用指定的規范用語,讓面對服務的百姓更加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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