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6日訊 今天是農歷臘月二十三,小年。再過一周,中國最重要的傳統節日春節即將到來,在市民忙年的過程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到哪裡買年貨既便宜又好;懷揣鈔票的市民怎樣纔能保障財物的安全;忙年的市民如何不掉進假冒偽劣的陷阱……哈報從今天起推出忙年提示板專欄,專訪與市民忙年有關的部門、專家,幫市民支招,給市民提醒,力求給忙年的市民提供一些參考。
商家各顯其能大搞促銷,大大小小的價簽,讓揣著錢四處采購的市民眼花繚亂。近來,陸續有市民在采購中碰到各種各樣的不愉快,有的吃了啞巴虧,有的上當後仍舊蒙在鼓裡。記者為此專門采訪了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相關負責同志。
散裝食品兩次稱重,數不同
市民小付在一家肉灌制品店購買紅腸和兒童腸,當場進行真空包裝,到郵局郵寄。結果裝箱、稱重時發現,紅腸加包裝箱總重也沒達到售貨員所說的重量,肉灌制品店多收了差不多10元錢。第二天,小付帶餘下的兒童腸到店裡復秤,結果95元錢買的兒童腸僅為85元錢,對方二話沒說退回小付10元錢。
對此消保處處長王緒坤介紹,市民購買糖果、灌制品等散裝食品,稱重時要注意看電子稱上顯示的單價和重量,最好及時復秤,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全市最低價』水分大
前不久,消保處接到市民林女士反映,紅旗大街上某大型超市廁紙促銷,店內大大的價格簽上注明『本地最低價』。林當即買了幾大包。結果第二天在另一家超市看到,同款產品正以更低價促銷。林到第一家超市討說法,對方卻將價格簽上一行不太明顯的小字指給林女士看,上面寫著『距本店直徑3公裡之內』。可是林女士發現3公裡內根本沒有別的大超市,該商家的『最低價』根本沒有可比性。
消保處負責人介紹,商家常會以『全市最低價』、『同類最低價』等字眼吸引消費者,在以往的檢查和市民投訴中發現,『全市最低價』之類的宣傳後多伴有不同程度的消費『陷阱』。以家電為例,同款產品,即使是同一連鎖店的不同區店,價格也可能有差異。因此建議市民購買前一定要貨比三家,不要輕信一家之言。
『買東贈西』搭售過期商品
本月中旬,市工商局有關部門連續三天對大型超市進行明察暗訪,發現有過期食品正在銷售的情況。據了解,節日促銷商家都會搞些『買幾贈幾』或『買東贈西』的活動,一些市民經常是被贈品吸引而購買正品,搶購中忽視保質期。
專家提醒,購買類似食品時,應仔細查看贈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一般來說,搭售或贈送的食品多是臨近保質期的商品,這類食品被稱為『頂期產品』,按規定在到保質期前一個月應及時下架。但部分商家或管理不嚴,或企圖魚目混珠,大肆促銷,吸引市民購買。專家建議,采購要考慮實際需要,不要盲目被搭售、贈送蒙蔽了判斷力,更要計算好食品的預留期,防止買回家還沒等吃就過期了。
金銀、名表『無因不退換』
21日,接連有兩位購買貴重物品市民投訴。其中一位女士想退掉剛花4000多元買的手表,結果遭拒。另一市民想退掉新買的一個高檔電飯煲,同樣遭拒。
王處長介紹說,金銀珠寶、首飾、手表等常在節日裡被當作貴重禮物贈送親友,有的乾脆連同發票一起送人,為的是可以隨意退換,甚至變現。但是按相關規定,金銀、珠寶、手表以及部分高檔家用電器,多在『無因不退換』范圍內。而『無因不退換』是指非質量問題的無理由退換貨,個人喜好不考慮在退換理由之內。因此,市民購買金銀首飾、名表等高檔商品前一定要反復衡量,或在交款前與商場約定好退換條件,並留下書面證據,最好的辦法是帶親友一起選購,防止買後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