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綏化1月27日訊 去年以來,綏化市充分發揮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龍頭』作用,積極探索保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的有效機制,為全市上下紮實推進『兩區』建設,促進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提供了服務和保障。
強化責任落實,為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提供組織保障。積極探索保證責任制落實的有效途徑,實行了責任『四級分解』和工作『四步推進』機制,把責任分解落實到黨委政府、紀檢監察機關、牽頭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員,緊緊抓住分解、督辦、考核、追究4個關鍵環節進行推進,做到履行職責有規范、檢查考核有標准、責任追究有依據。
突出責任主體,強化領導乾部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去年年初,按照《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及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明確了領導班子及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和任務,將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進行逐條分解,落實到各責任單位,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員按照分工牽頭組織實施,真正體現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強化責任督辦,確保黨風廉政建設任務落實。認真落實『一書、一督查、一談、一報告』制度,市縣兩級簽訂崗位責任書1050份,開展黨風巡察46次,下發督查建議書81份,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向上級紀委作了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向省紀委遞交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撰寫了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自查報告。
實行責任考核,加強責任制目標管理。堅持把責任制考核與市委實績考核相結合,采取聽、測、談、訪、看、評等方式,對10個縣(市)區和市直重點部門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量化考核評定,把評定結果納入市委實績考核,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乾部業績評定、選拔任用的依據。
嚴格責任追究,維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嚴肅性。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辦法》,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做到失職必究、失察必究和工作不力必究。去年以來,對51名領導乾部進行誡勉談話,對3名領導乾部實施了責任追究,有效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