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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 是真心認錯還是敷衍了事?
全國多家門店涉嫌價格欺詐的行為被國家發改委曝光後,家樂福中國區總部26日發表聲明,向消費者表示『誠摯的歉意』,並稱執行『5倍退差』政策,即商品收銀價如果高於商品的標示價格,超市將給予顧客差價5倍的賠償。
『5倍退差』,這項看似力度頗大的賠償政策,是否真是商家知錯改錯的誠懇舉措?家樂福中國區總部30日在給記者的書面回復中稱:目前家樂福的182家門店都公布了關於『5倍退差』政策的相關說明,門店『有專人負責接待和問題的快速處理』。
不過,記者在采訪時發現,真正找到超市要求賠償的顧客寥寥無幾,更多顧客對這項『5倍退差』政策反應平淡。消費者劉雪莉的觀點頗有代表性:『除非我一件一件地記錄、並且核對價格,不然很難發現結算價是否與標簽價一致。』她有些無奈地表示,『即使知道可能被多收了錢,超市退差要求有購物憑證,以前買東西的收銀條早就扔了,實際上也是沒辦法找他們賠償的!』
據了解,從1月27日至30日上午,上海家樂福超市所有門店受理的顧客退賠僅為5起,退賠金額總計25元左右。
『任何一家有良知的企業,都應該知錯就改。』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法務部副部長唐健盛說,『很可惜,這次我們從家樂福等超市身上並沒有看到足夠的誠意,所謂的「5倍退差」,實際上還是「顧客發現,賠償;顧客沒發現,就不賠償。』
涉嫌價格欺詐的超市名單公布後,媒體對多個城市的相關門店進行了實地采訪,結果仍然找到了一些低標價、高結算的商品。唐健盛認為,如果企業真心改錯,當有消費者發現某件商品的結算價高於標示價時,超市為什麼不能貼出告示,主動告訴其他消費者某個時間段內銷售的某件商品標價有誤,可以退賠差價?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趙皎黎說:『對於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來說,需要的並不是那些看起來很美、危機公關式的口頭承諾,而是企業切切實實的行動!』
2問 『偶然失誤』還是『制度性欺詐』?
不少網民質疑:作為名列世界500強、業務遍及全球的著名零售商,家樂福為什麼會出現這些不該出現的問題?
對此,家樂福中國區負責人的解釋是:『零售行業有自己的特質,涉及系統和操作人員的多項配合,很難確保一點問題都沒有。』
『「工作失誤」多年難改,有兩種原因,一種是企業的內部管理出了問題,另一種是企業根本沒有真心想改,甚至將其視作一條特別的生財之道。』上海市流通經濟研究所所長汪亮如是說。
一位曾擔任連鎖超市門店經理的業內人士對記者透露,為了保持低價競爭優勢,超市想方設法壓低成本,員工錄用門檻和培訓水平都打了折扣,門店不規范經營的現象屢有發生。
專家指出,連鎖企業總部對各家門店的考核,往往側重銷售額、利潤等經濟指標,對門店長期存在、反復出現的『工作失誤』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沒有采取有力措施徹底解決,其實就是對門店此類欺詐行為的默許和縱容。
3問 跨國巨頭為何『淮橘為枳』?
事實上,近年來家樂福超市在中國市場出現的違規受罰案例或者負面新聞屢見不鮮。通過互聯網檢索,可以得出一長串目錄:
2003年7月,由於不滿被收取高額進場費,阿明、正林等多家炒貨企業暫停向家樂福超市供貨。
2006年5月,上海家樂福曲陽店出售過期豬肉,被監管部門罰款;同年9月,杭州家樂福超市因銷售質量不合格的『問題壽司』被查處。
2007年11月,重慶市沙坪壩區家樂福超市舉行店慶促銷活動,由於人多擁擠發生踩踏事故,造成3人死亡、30多人受傷。
2010年12月,因調價問題產生矛盾,康師傅暫停向家樂福供貨,零售商與供應商的緊張關系再度暴露……
29日,上海市價格部門按規定向三家違法的家樂福門店各開出50萬元的罰單,這已是懲罰的『上限』。這能否起到真正的震懾作用?上海市物價檢查所調研員李學武說:『在不少國家,涉及價格欺詐等行為,除要面對行政處罰外,還會面臨刑事處罰。』
『在歐美國家,越知名的企業,越是謹言慎行、如履薄冰。因為一旦犯錯,將會付出高昂代價。』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春泉認為,中國現行法律法規設定的處罰力度,相對零售巨頭的所得而言,威懾力遠遠不夠。這方面可以考慮借鑒國外的經驗,增加較高額度的懲罰性賠償,增加違法成本,讓企業真正心存敬畏、守法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