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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2月20日訊 近年來,群租房成為部分外來中低收入人群解決住房問題的選擇,但其存在消防、治安、擾民等諸多問題。今年2月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辦法》中明確規定禁止一切群租行為。然而,記者近日在采訪中發現,哈爾濱市出租床位的小廣告仍然出現在很多小區的布告欄裡和街邊的電線杆上,群租房現象並沒有令行禁止。
暗訪 64米房子租出18張床位《辦法》中規定,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屬於違法建築的、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的以及違法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房屋,不得對外出租。然而,在《辦法》實施半個月後,記者在對哈爾濱市大學周邊及部分商業區附近的居民小區進行暗訪時發現,群租現象依然普遍存在。
2月15日,記者在學府四道街創建小區的多個布告欄裡和樓體外牆上都看到了出租床位的小廣告。撥通一個小廣告上的電話後,房主說出租屋位於黑龍江省測繪局家屬樓內,『如果想租床位,可以過去看看。』按照約定記者來到省測繪局內的住宅區,在一棟居民樓的三樓找到了出租屋。這個只有四十平方米的民宅,被分割成了三間臥室。房主夫妻住在一個只能放下一張雙人床的房間,其餘兩間只有十餘平米的臥室各安放了四張單人床。
暗訪中房主告訴記者,其實他也不是真正的房主,這套房子是他通過中介租來的。經過他的改造後,這套原本只有一室半的住房現在可以住下十個人。每張床位的出租價格為上鋪180元、下鋪200元,租金包含了水電煤氣等費用。房主說:『平時住在這裡的大多都是附近大學的學生,現在學校放假所以有兩張床位空了下來。目前,住在這裡的六個人都是在服裝城打工的外地年輕人。』
在省測繪局家屬區內的一個布告欄上面,記者看到貼滿了各種出租床位和單間的小廣告。按照小廣告上留下的電話號碼,記者又聯系了一個出租男生床位的房主。隨後,記者來到了這處位於金博花園小區內的出租屋。房主說,她的這個出租屋面積有64平方米,共有18張床位。現在只有一個上鋪空著,租金每月為180元。記者發現,這個出租屋已經無法看出房間的原有格局,廚房的山牆已經被扒掉。整套住宅被分割成兩個大間和一個小間,9張上下鋪的單人床碼放其中。房主告訴記者,在這裡租住的都是剛畢業的外地大學生,他們中有的找到了臨時工作,有的還在找。記者詢問,在這租床位是否需要登記時。房主說只需要一張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沒有自己的身份證,交一張別人的也行。』
暗訪中記者發現,不僅在高校周邊的居民小區內存在群租現象,在哈爾濱市一些商業區附近居民小區裡也存在『一房群租』的情況。
在南崗區比樂街上,記者看到很多居民樓單元門外貼著租房的小廣告,其中以出租床位的居多。在一個出租屋內記者看到,三室一廳的房子裡除了房主自住一間外,其餘兩間擺放著了六張上下鋪的單人床。房主告訴記者,『由於出租屋毗鄰秋林商圈,每個床位每月最低租金200元。』
在道外區南十六道街附近薈芳裡小區和百年新城小區內,記者也看到了很多出租房間和床位的小廣告。在這裡居住的居民告訴記者,由於小區離瑪克威商廈很近,所以小區內的很多住宅被瑪克威商廈內的商戶租用。這些住宅被租用後,有的當庫房,有的則作為員工宿捨。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小區內的群租房,讓周圍鄰居苦不堪言。『群租客成分雜亂,素質普遍不高,導致小區內偷竊打架等現象屢見不鮮。小區內經常有一些陌生人進出,讓人感到很不安全。』住在金博小區的王女士說。
道外區百年新城小區的一位居民告訴記者,『我們小區很多房子都租給在瑪克威商廈做生意的外地人了,陌生人和各種運貨的車輛頻繁進出,這裡快成大雜院了,生活在這樣的環境裡居民的安全怎麼能夠得到保障?』而住在離此不遠的百年新城小區內的一位居民更擔心的則是安全隱患,她家隔壁的住戶多年來一直將房子出租給商戶作庫房使用,裡面堆放的都是衣服等貨物。有一次她回家時看到,隔壁房子內除了堆放大量貨物外,還有人居住。取暖用的電暖氣就放在一堆衣服的旁邊。』她說,跟這樣的鄰居住在一起,每天都要提心吊膽地過日子。
分析 經營群租房多為『二房東』《辦法》實施後,群租房為什麼沒有得到有效遏制?采訪中記者了解到,這其中既有出租者的利益糾葛,又有承租者的無奈選擇。有關人士指出,群租房徹底從哈爾濱市退出還需時日。
據介紹,《辦法》實施以後,群租房沒有迅速退出哈爾濱市原因大致有三個方面。一是許多出租床位的『房主』並不是房子的真正主人,大多是所謂的二房東。這些人將房子從真正的房主那租來後再將房子分割出租,為的就是從中賺取差價。這些人在利益的驅動下,不會主動配合《辦法》實施,更不會因為《辦法》的實施主動終止群租房的經營。他們大多都在觀望,一旦執法部門開始對群租房采取嚴厲的處罰措施,這些群租房的經營者就會迅速停止經營或轉為『地下』經營。二是目前群租房在哈爾濱市還有一定的市場,有相當一部分外來務工的低收入者很難負擔得起市區內的房屋租金,租金低廉的床位就成了他們的首選。三是《辦法》雖然已經實施,但缺乏相關細則,管理部門執行起來有一定難度。
采訪中,記者以為外地來哈打工的親戚尋找住處為由,到多家房屋中介機構詢問是否有床位出租?得到的答復都是『國家已經出臺文件,不允許再出租床位。』一家房產中介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就算在《辦法》實施以前,正規的房產中介也不會開展出租床位的業務。對外出租床位的人大多都是從中介手中承租整套的住宅,然後自己再進行分割出租,這些人基本上都不是真正的房主。
如果說市場上的群租房大多都是由所謂的二房東在經營,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樂於當二房東?這位工作人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以一套大學附近60平米的兩室一廳為例。如果正規出租的話,目前的市場每月租金應該在1500元左右,一年的總租金應該為18000元。但如果在這套房子裡放16張床位,每張床位的平均租金為190元。那麼一年下來,二房東的租金收入就會有36000多元。而且,很多二房東其實本身就是外地來哈人員,他們經營群租房不僅解決了自己在哈爾濱的居住問題,同時還獲得了一份穩定的收入。
群租房正是因為它低廉的租金受到了很多外來務工低收入者的青睞。采訪中記者認識了來自青岡的吳昊,他現在就住在復華小區內的一處群租房內。吳昊去年從哈爾濱市一所大學畢業,想在哈爾濱找一份穩定的工作。然而,從畢業到現在他還沒有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現在他的經濟來源是靠在一家電腦公司做業務員的收入,每月的工資只有1000多元,單獨租房對他來說是一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他現在只能和其他六個人擠在一處群租房裡。吳昊說,他已經從網上知道了《辦法》內容,但以他現在的收入只能維持現狀。想要單獨租房,只能等到將來找到收入高一點的工作後再說。
吳昊說:『住在群租房裡的人大多數是低收入人群,如果有能力單獨租房誰也不願意擠在群租房裡。住在這裡的人追求的不是生活質量,而是花最少的錢找到一個棲身之所。』
監管 擬定相關細則保法律實施近日,記者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了解到,針對《辦法》的相關規定,房產管理部門正在會同相關部門積極研究,制定出哈爾濱市商品房屋租賃管理的實施細則。待實施細則出臺後,一旦發現違反相關規定的租房行為,會給予相應處罰。
據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宣傳部部長於志華介紹,2005年實施的《哈爾濱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經出租人書面同意後,將其承租的房屋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房屋轉租當事人應當簽訂房屋轉租合同。轉租合同簽訂後30日內,轉租當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可是在現實生活中,這項規定基本無人執行,而房產部門對這種不執行規定的行為又缺少相應的制約手段。
采訪中業內人士指出,《辦法》的具體實施並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盡管《辦法》體現了房屋租賃管理思路的一些調整和變化,但是實際上房屋租賃只有房管部門配合消防、公安等多部門進行綜合治理,纔有保證實施的可能。要想抑制群租不能僅靠行政法律手段,更應靠市場手段,千方百計增加租賃房源的有效供應,除了增加公租房建設,還應通過稅收等手段促使空置房源流入租賃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