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近日,記者從哈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了解到,因2010年8月下旬纔公布2009年哈市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社平工資),在哈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需按新公布的社平工資補繳2010年1月至7月差額部分養老保險費。不及時繳費將影響養老保險轉移、退休審批以及退休金核對等。
據了解,繳費補差方式將由原在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打印繳費單據,到市地方稅務局社保費征收管理部門繳費,調整為繳費人直接在養老保險個人繳費結算存折內預先存入足額費用,由市地方稅務局社保費征收管理部門在2月底統一委托銀行劃扣征收。
目前哈市市區(不含阿城、呼蘭兩區)7萬多名未補繳2010年1月至7月差額部分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員,應在2011年2月24日前,直接在養老保險個人繳費結算存折內預先存入足額費用。
未交費的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注意,存折內不能為零餘額。
2月24日前
請存入足額費用
繳納養老保險費補差標准明細表(元)
繳費基數標准 2010年1-7月補差 2011年3月繳養老保險費 合計
按社平工資60%繳費 182.84 273.34 456.18
按社平工資100%繳費 304.71 455.57 760.28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