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日訊 4年前,消毒餐具以其方便、衛生的特點,廣受餐飲業歡迎,但因其違反《消法》、有強制消費之嫌以及各種原因帶來的衛生問題,推廣以來一直飽受詬病。 3月1日,哈爾濱市禁止飯店消毒餐具收費新規正式實施,這一話題再度引起熱議。
新聞背景
今日,省城哈爾濱的一項新規格外引人注目,從3月1日起,哈爾濱市禁止飯店消毒餐具收費新規正式實施。
禁令一出,各界反應強烈,已經收了4年、也爭議了4年的消毒餐具,此番果真能夠在哈市『壽終正寢』嗎?
作為哈市的近鄰,近年來,我市在消毒餐具的使用上,一直讓消費者有自由選擇權,即消費者可自由選擇使用或者不使用飯店提供的1元消毒餐具,飯店不得強制消費者使用。然而,面對不用1元餐具就無餐具可用以及消毒餐具實不消毒的狀況,不少消費者也是有苦難言。
而今,魔咒終於解除,我市能否受到這一『禁令』的影響,消毒餐具在大慶究竟還能走多遠?
不管就餐者同不同意,想吃飯,就得花1元錢買套盤子碗。盡管全國各地消費者指責不斷,盡管從2007年開始,中消協就明確反對餐具收費,餐具收費依然在各地盛行開來,如今4年之後,哈爾濱市一紙『禁令』,終於讓餐具收費亮起了紅燈。
那麼,作為近鄰,我市禁與不禁?其利、弊何在?
消毒餐具已收費4年
4年前,收費餐具作為一個新生事物,在大慶悄然興起,想用碗筷,就得使用所謂的消毒餐具,要交1元錢的餐具費。
『消毒餐具不同於一般餐具,是經過特殊加工處理的用品,我們要另外付出成本,所以,收取一定費用是應該的。』對於消費者的質疑,很多餐飲業主通常會作出這樣的解釋。
同時,一部分就餐者因礙於面子,買單時不好意思計較金額較小的不合理收費。於是,1元錢的收費餐具在餐飲業開始紮根。
我市早就明令禁止強制收費
到飯店吃飯,難道碗筷還要另外付錢?當消毒餐具收費開始在各飯店出現,引起了消費者的普遍反感。
其實,對收費消毒餐具的『禁令』,我市早已有之。
面對市民不斷的質疑聲,2007年10月11日至12月31日,我市工商行政部門表明了態度:以各種借口強制消費者使用收費餐具或不明確告知,消費者有權選擇不使用;在消費者拒絕使用其提供的收費消毒餐具後,不得為消費者提供不符合衛生要求或質量相對低劣的餐具。對違規的餐飲企業,輕者責令其整改,不整改的,將視情節給予1000元或5000元不等的罰款,對態度蠻橫、拒不整改的餐飲企業,工商部門將公開曝光,情節嚴重的,責令其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整治中,一家飯店被責令停業,另一家飯店被罰款1000元。
消毒企業:如若禁止恐難生存
餐具另行收費在哈爾濱將成為歷史,那麼,我市會不會有所動作?
2月28日,記者采訪了大慶市工商局消保科的王科長。
王科長說,哈爾濱的做法他們也了解到了,至於我市對收費餐具有何動作,還需看上級領導的決定。
記者了解到,目前,大慶共有餐具消毒企業與個體業戶28家。
聽說哈爾濱市的收費餐具已經被叫停,很多大慶餐具消毒企業開始擔心起來:『哈爾濱離大慶這麼近,大慶也會馬上執行吧?不讓收費了,餐館還能用我們的消毒餐具嗎?這不等於將我們餐具消毒企業一棒子打死了?』
工商部門相關人士對此表示,其實,一個餐飲企業,給消費者提供安全衛生的餐具是必須的,無論是餐飲企業自己消毒,還是委托消毒公司消毒,消費者都不應該另外買單。
因為,本來是餐飲企業該做的事,他沒做,找別人代做了,那餐飲企業就得掏錢,怎麼能強加給消費者?所以,不讓餐館收消費者的錢,不代表不讓餐館繼續使用這種餐具,這筆錢就該餐館來掏,餐具消費企業還是有生存空間的。
或者,餐館可以提供兩種餐具,一種是另行付費的,一種是不用付費的。如果有消費者指明要使用收費餐具,餐館就不算強制消費者使用。
就算就餐者有了選擇權,但付多少費用合理,還是值得探討的話題。
就此問題,記者采訪了市物價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1元錢,屬於市場放開狀態下的收費,不屬物價局的監管范圍。
市政協委員:鼓勵使用,但不應收費
『我覺得,一次性消毒餐具,可以使用,但是不應該收費。』市政協委員、我市知名律師杜世平說,因為,餐具屬於餐飲企業必須提供的,你不能把你的經營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一次性消毒餐具這種集中消毒的形式是很好的,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個就是不該收費,另一個就是它的衛生質量監督不到位。
從大慶消費者的反饋信息來看,大慶消費者並不在乎這一兩塊錢,他們更在乎的是餐具的衛生狀況,是否會影響到自己的健康。
『2008年左右,我曾經就這個問題向兩會提過一個提案,主要是針對不允許收費的,不過後來,好像是飯店協會或什麼部門建議的,最後還是允許收費了。』杜世平說。
如果不禁,消毒企業保證規模纔行
對於哈市禁止收費餐具使用一事,某餐飲企業負責人表示,他也是剛剛了解到相關情況,不過,從他個人的角度來看,一次性消毒的餐具存在具有其合理性,因為,有需求,纔有生產。
餐飲企業可以嚴格按照規定設置餐具清洗消毒操作間,但很多中小餐飲企業不具備這個能力。
一個餐具清洗操作間,大概需要四道工序,一衝、二洗、三消,四烘乾。一個工序就算佔地一平米,這一個餐具清洗操作間也得4平米吧,那些小飯店一個灶房操作間也就五六平米,如何安排得下?
從這一點上來說,餐飲企業餐具集中交由專業的消毒企業來進行,算是一個還算不錯的選擇。只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衛生標准生產,餐具也是可以讓人放心使用的。
餐具收費:強制消費違反《消法》
東北石油大學講師唐曉英認為,餐具收費不應該。
近年來,強制收取餐具消毒費等行為成為餐飲行業內的『潛規則』。
消費者到酒店、餐館用餐,酒店、餐館本來就應該免費提供衛生、乾淨的餐具。即便餐館事先已向消費者明示,消毒餐具要收費,也應被認定為無效告示。
因為,此告示單方面加重了消費者的負擔,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如果餐館想要收消毒餐具費,就應該同時提供不收費的餐具,供消費者選擇。
實際上餐館很少這樣做,餐桌上都只放著收費餐具,讓消費者別無選擇,這就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明確指出:『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餐具是用餐過程中的配套服務項目,是用餐過程中的必備用品,消費者就餐時,為消費者提供包括經消毒達到衛生標准的餐具、餐巾等配套服務,是經營者的義務,也是消費者接受就餐服務的前提。
將消毒餐具改為收費服務,實際上是變相降低與消費者約定的服務標准,違背了餐飲業的誠信原則。由此所產生的費用,是餐飲企業經營成本的一部分。
那麼,作為法定義務的承擔方,餐飲企業豈能因為餐具密封包裝,就將相關費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毫無疑問,另行收取餐具費用,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不允許的。
要知道,顧客在飯店消費,所有的費用都已經包含在餐飲費裡面了,因此,飯店再收取額外費用,不僅不合情理,而且明顯違法。
早在2007年8月,中國消費者協會就已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規,提出禁止一次性餐具收費。我國首部針對餐飲企業制定的行業規范文件《餐飲企業經營規范》也於2007年12月1日起在國內實施。而轉眼3年過去了,消費者的權益依然受到侵害。
因此,消費者就餐時即便使用了收費餐具,也應該拒絕付費,態度鮮明地對行業潛規則說『不』;若店家執意要收,消費者可向消委會投訴。希望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力度,餐飲業也要加強自律。
延伸閱讀:
來自北京的聲音:
早在2007年,中消協就曾刊發《中消協觀點:餐飲業提供配套服務理所當然不應另行收費》一文。文中指出:根據《食品衛生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規,餐飲企業有義務為消費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並承擔相應的消毒費用。
北京市消協負責人曾表示,餐館應提供安全、衛生的就餐餐具,這是餐飲企業應盡的法定義務,『消毒碗筷費』不應再額外收取。
北京市消協秘書長張明表示,這種為就餐者提供餐具要收費的行為,實質是巧立名目重復收費,將餐飲企業應當承擔的餐具消毒費用轉嫁給消費者,眾多消費者是被迫接受額外收費。
來自山西的聲音
為了讓消費者在一個好的環境下就餐,山西太原於2011年3月1日起,在省城到飯店自帶酒水,被收取開瓶費、服務費的消費者,可以撥打12358投訴。3月1日起實施的《太原市價格監督檢查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會幫消費者維權。
《辦法》中新設的6條條款規定,經營者強制或變相強制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的行為,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禁止餐飲等服務企業向消費者價外收取餐具消毒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