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0日訊 日前,牡丹江市安監局下發《關於切實做好2011年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復產驗收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2011年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復產驗收工作。
牡丹江市安監局要求各縣(市)、區安監局,要建立安全生產復產驗收領導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加強安全教育,紮實做好隱患排查治理。一是嚴格驗收標准和驗收程序,本著『誰檢查,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原則,嚴格把關,不走過場,切實保證驗收工作質量。二是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符合開工驗收標准的非煤礦山要嚴禁開工生產,對其進行限期整改並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對擅自降低驗收標准,讓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開工生產的要嚴肅處理。三是對驗收過程中查出的隱患,要按照《黑龍江省非煤礦山安全隱患排查分級標准(試行)》的要求對隱患進行分級。各類隱患要按照『五落實』要求和銷案制度進行整改。四是地下非煤礦山沒有按照計劃進行安全避險『六大系統』設計和建設的不予批准復產。露天采石場未進行分臺階開采,未采用機械鏟裝、機械二次破碎技術和裝備的不予批准復產。五是對通過開工驗收的非煤礦山要切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為切實做好復產驗收工作,牡丹江市安全監管局將深入各地(市)抽查非煤礦山復產驗收工作開展情況,對工作不落實、不紮實的將給予通報批評。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