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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最牽情——黑龍江省代表為民生立法建言
2011-03-12 08:57:26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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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新聞網訊 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我省代表們紛紛向大會提出立法建議,以促進民生改善、社會和諧。

  曹書傑代表

  加大食品安全法執行力度

  讓百姓吃的更安心更放心

  『民以食為天』。全國人大代表曹書傑提出,要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執行力度,加大力度保證食品安全,讓百姓吃的安心、放心。

  曹書傑介紹說,我國已在2009年6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並於2010年2月,成立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以確保對食品安全的有效監管、責任分工和統一協調。然而,食品安全事件仍然時有發生。曹書傑認為應采取更為有效的手段對食品安全問題加以治理。一是要強化對違法者的懲戒力度。加大執法力度和處罰力度,讓不安全食品的生產成本遠大於收益,進而使生產者望而卻步。二是要強化對監管者的問責。三是要建立有效的第三方監督機制,發揮媒體監督作用,有效利用社會輿論施壓,同時,建立舉報機制。四是要盡快建立健全各級權威食品安全檢測體系,完善食品安全性評估技術和設備,同時要通過媒體在廣大民眾中普及食品生產和安全知識。

  張雅英代表

  應該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

  讓孩子擁有良好成長環境

  2007年6月1日,我國開始實行修訂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發生了許多新情況,應該對保護法進行必要的修改。全國人大代表張雅英提出了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建議。

  張雅英介紹說,造成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對其作了闡述,但基層學校教師和家長感覺到還缺少具體的闡述和說明,仍然不夠嚴密。建議修訂為,學校應當與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互相配合,保證未成年學生的睡眠、娛樂和體育鍛煉時間,不得加重其學習負擔。嚴禁任課教師組織學生進行課外有償輔導、推薦校外補習班等。

  社會保護方面,當前社會力量辦學蓬勃發展,但辦學者素質良莠不齊,個別辦學場所空間小,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張雅英建議修訂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改善適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動場所和設施,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適合未成年人的活動場所。對社會力量辦學的辦學者要實施嚴格的資格審查,同時建立健全相關的督學體系,確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方同華代表

  加快中醫藥立法

  保障中醫藥發展

  當前,世界上已有50多個國家為他們的傳統醫藥立了法,還有40多個國家正在立法。而我國目前尚無關於中醫藥的國家專門法律,現有國務院部委局辦中,有13個部門與中藥管理有直接『官』聯。基於此,全國人大代表方同華提出了加快中醫藥立法的建議。

  方同華介紹說,現行的管理模式出現了『部門利益』與『行業利益』的衝突。產業管理主體不明確,大家都管,誰都不管,出現問題很難追究責任,管理重疊和成本增加,產生政策盲區。國家中醫藥主管部門目前處於只管醫不管藥的局面,不能對中醫藥事業的發展行使全面而有效的管理。因此,現實工作中易出現因人而異的狀況,導致地區之間中醫藥事業發展的不平衡,以及不同時期不穩定的情況,影響了中醫藥事業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方同華說,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中醫藥又凸現出了一些亟待解決的新問題:一是目前管理體制和宏觀導向不利於傳統中醫藥發揮特色和優勢;二是中醫藥的服務領域有萎縮的趨勢;三是中醫藥漸漸失去了它的文化土壤和醫藥環境。因此,有必要盡快從國家立法的層面,將發展中醫藥的方針政策,通過法律的形式制度化,能夠更有效、持久地保障中醫藥事業的發展。

  蘇艷霞代表

  完善家庭暴力立法

  讓家庭更和睦安寧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和睦、安寧的家庭關系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之一。全國人大代表蘇艷霞認為,家庭暴力的出現導致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我國目前對家庭暴力的現狀也進行了一些法律乾預,但因社會公眾對家庭暴力認識不足,絕大多數人將觀念停留在『家務糾紛』層面上。我國《刑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規對家庭暴力雖然都有禁止性規定,但缺乏明確的認定和制裁條款,可操作性不強,對家庭暴力的懲治也不十分有力。

  蘇艷霞建議,解決這個問題,一是完善立法。我國目前對於家庭暴力的立法分散於《憲法》、《刑法》、《民法》、《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以及其它一些機關的法律法規中,如能出臺一部全面包括對家庭暴力的定義、社會救助、行政措施、司法救濟、法律責任、矯治施暴者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可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護。二是改進司法措施。有效的運用舉證責任制度,建立及時規范的司法鑒定,並同時做好家庭暴力案件的統計、登記與管理工作,擴大社會影響,加強培訓骨乾力量,也能有效的處理家庭暴力案件。三是加強道德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四是借鑒國外的法律和司法實踐,禁止施暴者靠近處於危險中的受害者及其子女。

  王波代表

  健全完善網絡立法

  制止網絡人身攻擊

  近年來,網絡人身攻擊事件層出不窮,對受害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為此,全國人大代表王波認為,如何規范網民的網絡行為和言論,通過不斷完善相關法規,減少網絡暴力的發生,讓網民們的網絡行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這是我國在當前網絡飛速發展的過程中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

  王波介紹說,目前我國的網絡立法十分薄弱,尚無專門針對網絡人身攻擊的法律條文。因此,一旦發生此類案件,司法機關只能依照《民法》及《刑法》,按照『侮辱』、『誹謗』等罪行對其進行處理。但事實上,現行法律對於網絡人身攻擊的處理已經不可能達到罪罰相當,懲處力度明顯不足。另外,目前對網絡人身攻擊行為的懲治措施一般僅針對言論的發布者,而對於發布這些言論的貼吧、論壇等網絡媒介卻往往不作追究。事實上這些網絡媒介正是人身攻擊言論賴以傳播的載體,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些網絡媒介為言論發布者提供了犯罪工具。

  如何打擊網絡人身攻擊行為?王波提出了三方面建議:第一,建議進一步健全網絡立法,加強對利用互聯網進行人身攻擊侵害他人權益的處罰力度。第二,加緊推行網絡實名制,使網民的身份透明化,通過道德和法律雙重約束網民的言行。第三,進一步通過立法明確網絡媒介對在其內部所發表言論負有的核實義務,使失實的惡意攻擊言論在發布前就得到有效過濾。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