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15日,哈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了《哈爾濱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舊址保護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中將哈爾濱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罪證遺址名稱更改為『哈爾濱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舊址』。同時規定,在舊址保護區內禁止拍攝區域或對禁止拍攝的文物進行拍攝的,處以兩百元以下罰款。
按照規定,『七三一』舊址保護規劃的目前舊址所在區域不僅包括平房區,還包括南崗區。具體為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本部、細菌彈殼制造廠、吉林街聯絡處、白都寮、日本領事館、城子溝野外實驗場遺存的單體、群體及附屬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和舊址保護管理機構保存、陳列的可移動文物及其他重要資料。此外,《條例(草案)》明確規定,舊址屬於國家所有,現已被佔用的舊址建築,應按規定逐步收回。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