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伊春3月17日訊(記者 劉瑩)隨著伊春區出租轎車(使用計價器)營運價格試行期已過,為規范出租車價格行為,結合伊春區的實際情況,經市政府同意,自2011年4月1日起正式執行新的批復價格。
客運出租轎車運價:(一)排氣量1.6昇及以上的出租車,起步裡程3公裡以內(含3公裡)起步價格5元,超過起步裡程每公裡加收1.5元;(二)排氣量1.3昇及以下的出租車,起步裡程3公裡以內(含3公裡)起步價格5元,超過起步裡程每公裡加收1.3元;(三)空駛費:單程行駛5公裡以內(含5公裡)不收,超過5公裡按基本運價每公裡加收50%的空駛費。基本運價指排氣量1.6昇及以上的出租車超過起步裡程每公裡加收1.5元;排氣量1.3昇以下的出租車超過起步裡程每公裡加收1.3元。(四)夜間加價:超過起步裡程(3公裡)每公裡加收0.5元,時間為晚22時至次日早5時。
在一次營運裡程運價基礎上向乘客收取1元燃油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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