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3月23日訊 今年,哈爾濱市計劃為1000個困難家庭發放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總計4000萬元。22日,記者從哈市住房局獲悉,目前符合條件的市民可到各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申請貨幣補貼,經過審核、公開搖號等六道程序後,市民即可得到4萬元貨幣補貼。
今年哈市將加大力度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在年底前為1000個困難家庭發放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每戶可分得4萬元。
記者了解到,不是所有的人都可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居民須滿足必要的條件。今年城市居民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或貨幣補貼的准入標准確定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12289元和現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符合條件的居民,可以在市區內任意購買一手或二手商品房,然後持新建住房的合同、發票或購買二手房的買賣合同、更名證據,到所在街道辦事處登記,以此作為憑證,通過區裡獲得4萬元補貼。但是,獲得補貼的住戶購買的房子不得出售,否則4萬元補貼款將被收回。此外,如果獲得補貼資格的居民在一年內沒有購買房子,4萬元補貼資格將作廢,但仍有繼續申請經適房補貼搖號的權利。
申請需提供的材料包括:1、《申請表》一式三份(可在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領取,也可在市人民政府網站下載)。2、家庭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申請授權委托書。5、家庭成員擁有所有權或者公房承租權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者《承租證》原件及復印件;沒有住房的家庭需提供所在地社區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6、家庭成員有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對該成員經濟收入的證明;領取養老保險金和失業保險金的,需提供相應證明;沒有單位的,需提供戶口所在地社區對該成員經濟收入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