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0〕40號)精神,現將2011年清明節放假調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單位要做好值班(值宿)、安全保衛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確保節假日安全。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1年3月22日
責任編輯:張喜艷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0〕40號)精神,現將2011年清明節放假調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單位要做好值班(值宿)、安全保衛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確保節假日安全。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