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伊春3月30日訊 『十一五』期間,伊春市努力擴大社會保險范圍,積極規范、維護城鎮居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著力使城鎮居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同時,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們保險意識的增強,伊春市居民參加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障項目的人數日漸增多,居民社會保障支出迅猛增長。居民社會保障支出、儲蓄性保險、非儲蓄性保險等多元化保障格局日臻完善。據國家統計局伊春調查隊對市中心區百戶城鎮居民抽樣調查資料顯示,『十一五』時期伊春城鎮居民社會保障支出倍增。
社會保障支出總額倍增
五年來,伊春市城鎮居民個人交納社會保障支出快速增長。數據顯示,2010年,伊春市城鎮居民個人交納各項社會保障支出人均達941.5元,比2005年增長4.3倍,年均增長39.5%,明顯高於同期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8.1%)、人均消費支出(年均增長6.5%)的增幅。
各項社會保障支出猛增
2010年,伊春市城鎮居民個人交納社會保障支出佔家庭總支出的比重為6.8%,比2005年上昇了4.3個百分點。在構成社會保障支出的五項中,人均養老金支出最多,2010年人均達470.6元,比2005年增長7.6倍;其次是住房公積金支出,人均支出308.8元,增長3倍;醫療金支出122.3元,增長2.2倍;失業金支出23.6元,增長27.8倍;其他社會保險支出16.2元,增長1.3倍。居民保險支出日臻多元
除居民個人交納的養老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和失業保險金等基本社會保障支出外,其他商業性保險支出也明顯增長,保險、理財支出日臻多元。數據顯示,2010年,伊春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非儲蓄性保險支出39.7元,比2005年增長1.4倍;人均儲蓄性保險支出104.2元,比2005年增長73.1%。
低收入戶社保支出增速高
近年來,伊春市通過解決『五七工』、『家屬工』、『老知青』、『大集體』等人員的養老保險問題,積極提高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率等措施,使城鎮居民社會保障水平明顯提高。根據收入五等距分組資料顯示,2010年低收入戶人均社會保障支出比2005年增長8.7倍,增速明顯高於其他收入群體(較低收入戶增長4.9倍、中等收入戶增長3.3倍、較高收入戶增長5.1倍、高收入戶增長3.8倍)。
社保支出增長因素多多
據統計數據分析,『十一五』期間伊春市城鎮居民社會保障支出迅猛增長主要有以下多方面因素:
首先,收入增加促進社會保障支出增長。2010年,伊春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0317元,比2005年增長47.5%。其中人均工資性收入6839元,增幅達32.5%,按照相應的社會保障支出比例,工資收入增加,社會保障支出也相應地增加。
其次,社會保障覆蓋范圍擴大促進社會保障支出提高。據伊春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資料,2010年,伊春市有49500名『五七工』、『家屬工』完成了養老保險的參保繳費工作,5100名老知青納入養老保險統籌范圍;72.76萬人參加了城鎮基本醫療保險;7.04萬人參加了生育保險。不斷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和穩步擴大的社會保障覆蓋面,居民社會保障支出的增加正逐漸確保越來越多家庭生活更加富裕。
此外,投資理財和避險意識的增強促進了保險支出的增加。近年來,伊春市保險行業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家庭將保險投資作為投資理財的方式,儲蓄性保險和非儲蓄性險種豐富,進一步拓寬了居民的選擇空間。與此同時,社會競爭更加激烈,未來生活不確定因素的增加,促使居民參保意識增強,同時促進了社會保障和商業保險支出的增加。
社保支出仍存在問題
雖然『十一五』時期,伊春市城鎮居民社會保障支出倍增,但在覆蓋范圍不斷擴大的同時,存在的問題也應引起重視。
不同收入群體社會保障支出差距明顯,低收入群體保障需加強。據收入五等距分組數據,2010年佔調查總體20%的低收入戶人均各項社會保障支出538.6元,而佔調查總體20%的高收入戶人均達1632.9元,是低收入戶家庭的3.03倍。低收入群體社會保障支出較低,高、低收入戶參保支出的差距明顯。
部分城鎮居民防范風險意識薄弱,家庭商業保險投保率需提高。商業保險作為社會保障制度的有益補充,共同發揮作用的事例在生活中已經相當普遍。2010年,居民人均儲蓄性和非儲蓄性各種商業保險支出144元,僅佔家庭人均總支出的1.04%,可見生活中人們把參加商業保險作為自己防范風險的意識還比較淡薄。
社會保障擴大覆蓋范圍仍有空間,配套政策需加強執行。近年來,部分個體、私營企業被僱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仍沒有被納入社會保障范圍,必將逐步成為社會保障覆蓋對象。目前有些企業主和老板主觀上不願增加成本為所僱職工購買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使得少繳、漏繳、拖繳、欠繳或不繳的現象屢有發生。相關配套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不強。提
高居民社保水平小建議
努力提高城鎮居民收入水平,著重提高中低收入群體社會保障水平。各級政府要把改善、發展民生放在重要位置,努力提高居民收入,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提高中、低收入家庭參保能力。
積極宣傳,正確引導城鎮居民參加商業保險。積極宣傳介紹商業保險險種,讓群眾充分了解各險種的保障功能,鼓勵居民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和需求,有針對性地參保,以增強家庭抵御風險的能力。同時加強監管,切實維護好保戶利益。
加強監管力度,努力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不斷調整和完善政策措施,提高監管力度。嚴格規范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和繳費工作,不斷提高個體、企業被僱、靈活就業等人員的社會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