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30日訊 (記者 顧碩)春播前夕,為切實保證全縣農民購到放心肥、合格種子,嫩江縣工商局以紅盾護農行動為切入點,加大各類農資市場巡查監管力度,打擊各類銷售違法農資案件,為農民增產增收保駕護航。
在檢查過程中,嫩江縣工商局接到塔溪鄉一農民投訴,稱其在嫩江縣良種場購買的V21小麥種子發芽率不夠,達不到用種標准。經調查,嫩江縣良種場農作物種子生產檔案中沒有農民所購買的V21小麥種子的記錄。而是該場2010年9月以2元/公斤價格收購商品糧小麥15000公斤經過篩選後挑出11950公斤裝在印有嫩江縣良種場大豆包裝袋的外包裝裡,借V21小麥種子的名義以2.4元/公斤的價格進行對外銷售,該外包裝上沒有種子標簽、廠名、廠址等合格標志。
對此,該局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六、五十九條規定,對該批種子11.95噸全部進行沒收,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為農民挽回經濟損失1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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