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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過去很多市民都對市容違法罰款的流向存在疑慮,認為執法人員收取這筆錢後,拿去『自由支配』了。甚至有的人認為『城管執法罰款是為了給自己發獎金』。而實際每一筆罰款都上繳了財政,這種言論及印象嚴重影響了城管執法隊伍的整體形象。
為了規范行政處罰的執行,創新工作思路,增強執法機關嚴格執法意識,南崗區制定了罰繳分離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罰沒單位編號,篆刻罰沒公章,保證罰款及時上繳國庫。實行『罰繳分離』後,執法隊員查處違法行為時,在走完相關法律程序後不再對違法當事人收取罰款,罰款的征繳地點改在銀行,違法當事人需憑處罰決定書主動上交罰款,並領取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款收據。將執法者與罰金『隔離』開來,對確保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嚴格公開執法,具有積極作用。
責任編輯:路雲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