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6日訊 5日,記者從哈爾濱市道裡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連續審理了兩起信用卡詐騙案,二被告均因使用信用卡惡意透支消費,被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刑6個月,罰金2萬元。
2010年11月26日,道裡區居民劉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原來劉某於2008年在交通銀行黑龍江分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並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費,截至2010年11月26日,共透支本金1萬餘元,利息4000餘元。銀行曾多次催收,劉某一直沒有還款。讓劉某萬沒想到的是,超過三個月銀行還款期限後,銀行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無獨有偶,就在劉某被警方刑拘的當天,王某也因信用卡惡意透支被警方抓獲。王某沒有固定職業,於2009年4月在中國銀行黑龍江分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並使用該信用卡透支消費。截至2010年11月15日,王某透支本金人民幣13000餘元,利息近2000餘元。銀行曾多次催收,她都沒有歸還,在超過三個月還款期限後被警方抓獲。
雖然兩起案件中的劉某和王某的家屬均積極償還了欠款,但兩名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萬元。
法官提醒市民,近來,有關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案件頻頻出現。希望使用信用卡的市民透支消費後要及時還款,不要讓自己背上不良信用記錄,更不要因此觸犯法律。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