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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哈爾濱市申請廉租房需以家庭為單位
2011-04-11 09:10:30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韓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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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日報4月11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住房局獲悉,2011年,哈爾濱市申請廉租住房保障以家庭為單位,符合無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等條件的開始到各街道辦或鎮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據了解,根據《哈爾濱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政府令第184號)規定,2011年,哈爾濱市居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以家庭為單位,並符合下列條件: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哈爾濱市城鎮常住戶口並同居一處;二、家庭收入符合哈爾濱市規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標准,即需持有低保證或低收入證;三、無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

  具備上述條件的市民可持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家庭收入情況證明材料、家庭住房情況證明材料等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經辦事處或鎮政府初審、區廉租住房主管部門復審合格後,由哈爾濱市房產主管部門在年內統一進行1~2次登記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