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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城管開展專項整治 中小學200米內禁止擺攤
2011-04-15 10:31:42 來源:東北網-牡丹江晨報  作者:紀英祥 宋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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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15日訊 不准在市場內現場屠宰和加工禽畜及魚類,嚴禁使用高音喇叭叫賣,中小學200米范圍內禁止擺攤設點……4月14日,記者從牡丹江市城管局獲悉,在該局已經啟動的佔道經營專項整治行動中,將嚴格規范上述行為。

  為大力推進『三優』文明城市創建活動,市城管局啟動了上述行動。整治中,該局將嚴格執行《牡丹江市市區商服臨時佔道管理辦法》,要求攤點面積不得超過4平方米,『三修』攤點不得超過2平方米;每個經營項目要統一遮陽傘的樣式;保持攤容整潔,配齊衛生設施,貨不落地;嚴禁堆放雜物。

  對於早晚市場和臨時攤區,要求嚴格執行上市撤市時間;嚴禁使用高音喇叭叫賣,不准使用非清潔燃料和明火;不准在市場內現場屠宰和加工禽畜及魚類;市場設置號位以外,嚴禁設置攤位,杜絕市場外溢。

  同時,要求任何亭廁不准私自設置,不准隨意遷移,不准使用非清潔燃料取暖,不准亭外堆放雜物。商亭、殘疾人亭外禁止擺賣物品;報刊亭外禁止張貼宣傳品,懸掛報刊雜志;移動公廁不准擺賣商品和改變使用性質。

  要求飯店門前設置排檔,要距路牙石1米以上,保證人行道路暢通,嚴禁佔壓盲道、侵佔綠地設置排檔;遮陽傘棚必須是可組裝拆卸式,嚴禁設置固定設施;店前排檔經營,必須設置垃圾收集容器,防止污染地面;嚴禁室外設置爐具、臨街燒烤,禁止設置電視、音響等,防止噪聲擾民。

  還要重點清理太平路、新安街、西三條路等主要路段周邊存在的店前擺賣、流動商販和佔道沙石、佔道加工、佔道倉儲等行為。大專院校50米,中小學200米范圍內禁止擺攤設點。

  同時加強人行道路車輛管理,增設停車場(點),規范設置人行道停車標識、標線;開展停車場(點)專項整治,取締無證經營的停車場(點);要求臨街單位和商家按規定設置自用停車場或公共停車場供社會車輛停放;集中開展人行道車輛亂停放的執法工作。

  目前,第一階段工作已經開始,正在進行調查摸底和宣傳教育工作。從5月1日起,將用一個半月的時間全面開展佔道經營綜合整治戰役,逐個市場攤區、逐個排檔攤點、逐個亭廁、逐個停車場點、逐條街路推進落實,全面完成佔道經營整治的各項任務。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