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1日訊 大慶市一名『富二代』王飛由於迷戀炒股,先後向朋友借款150萬元,豈料最終卻弄個血本無歸。在得知自己被朋友起訴後,為逃避債務,王飛結婚不到半個月,便與妻子離婚,並簽了離婚協議,將其名下轎車及三處房產無償轉讓給前妻。
那麼,王飛的『妙計』能否成功?伴隨著法院下達判決,一切塵埃落定。
迷戀炒股向朋友借款150萬
2005年,王飛父母過世,給他留下近400萬元遺產。
2007年,29歲的王飛在長輩的勸說下,花了近200萬元在東風新村購買了三處房產,其中一處房產用於居住,另外兩處房產則用於出租,每年收取固定租金。
2007年8月,王飛從朋友那裡聽說炒股能賺大錢。在朋友的推薦下,王飛走上了炒股之路。炒股初期,王飛可謂是有輸有贏,四個月下來,小賺了兩三萬元。
2008年初,王飛將家中僅有的100萬元存款一次性投入到股票當中,幾個月後,賠了個精光。
王飛仍然不死心,為了能夠翻本,王飛開始四處借錢。
2008年8月10日、8月15日、8月16、8月18日,王飛在這四天內共向5名好友借款150萬元,借款期限為兩年。
討債上門堅稱沒錢就是不還
2009年2月,王飛再次投身於炒股的浪潮中。
令王飛沒有想到的是,在兩個星期內,他就賺了20萬元。
為了盡快將過去賠掉的100萬元賺回來,王飛四處打探股市消息。
在隨後的日子裡,王飛先後將170萬元投入到股市當中,希望能夠大賺一筆。
令王飛沒有想到的是,由於他誤聽傳言,170萬元一下就被套牢了。
看著逐日縮水的資金,王飛的心就像在滴血。
幾個月後,王飛的資金由170萬元縮水至50萬元。
最終,王飛取回50萬元現金,從股市中退出。
借錢給王飛的朋友,得知其炒股賠了100萬後,相繼來到其家中討要欠款。
面對債主的追討,王飛的態度猶如『死豬不怕開水燙』一般。不管朋友如何要錢,王飛就堅持一個口徑,炒股把錢都輸掉了,沒錢可還。
眼看著歸還欠款的日子已經過去半年,可王飛始終沒有歸還欠款的意思。
債主起訴男子『閃離』淨身出戶
2010年12月13日,王飛的5名好友委托孫朝文前往法院起訴王飛。在起訴書上,要求其歸還欠款及利息。
2010年12月20日,王飛接到法院傳票,並被告知將於2011年3月2日開庭。
得知此消息後,王飛於當年12月30日,和一名叫張麗媛的女子辦理了結婚手續。
2011年1月13日,王飛和張麗媛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上,王飛注明,其名下轎車及三處房產均歸孫麗媛所有。隨後,辦理了過戶手續。
對於王飛和孫麗媛『閃婚閃離』一事,王飛的朋友無人知曉。
一審下判惡意轉移財產無效
2011年3月2日9時許,王飛按照規定時間來到法院。
9時30分,法官正式開庭審理此案。在審理過程中,孫朝文宣讀了訴訟請求,要求其歸還孫文兵欠款35萬元、趙東祥欠款25萬元、孫義東欠款20萬元、齊學明欠款40萬元、李雙欠款30萬元,並追加欠條上所注明的利息,共計欠款170餘萬元。
對於欠款一事,王飛聲稱,他的確從孫文兵等5人那裡借了150萬元錢用於炒股,但他現在一分錢沒有,無法償還這筆巨額欠款。
孫朝文稱,王飛名下有價值近40萬元轎車一輛、三處總價值為200萬元的房產。王飛則稱,轎車及三處房產分別於2011年1月14日和1月18日已經過戶給前妻孫麗媛。
孫朝文稱,王飛和張麗媛『閃婚閃離』均發生在其收到法院傳票後,顯然是想通過此種方式來轉移財產,從而達到拒不償還債務的目的。王飛此種行為屬惡意轉移財產。
對此,王飛反駁說:『我和孫麗媛的結婚與離婚完全符合法律程序,對於孫朝文所請求的撤銷無償轉讓轎車及房產協議一事,法院不應支持。』
4月14日,法院下達一審判決,判處王飛敗訴,依法償還欠款170萬元。在該案中,王飛與孫麗媛『閃婚閃離』系惡意轉移財產,無償轉讓財產協議無效。
在該案中如何認定王飛與孫麗媛『閃婚閃離』系惡意轉移財產呢?
對此,該案主審法官稱,我國《合同法》第74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權人可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在該案中,王飛在收到法院傳票後與孫麗媛結婚,隨後采取協議離婚方式,將所有財產無償轉讓給孫麗媛。在該案調查取證過程中查明,孫麗媛在王飛收到法院傳票前,便知曉其拖欠債務150萬元。王飛此種行為已經構成惡意轉移財產,王飛和孫麗媛所簽的離婚協議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法院最終予以撤銷無償轉讓協議。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