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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創新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檢查新途徑
2011-04-22 09:25:36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高日利 張文明 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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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日報4月22日訊 近日,省委印發《2011年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抓反腐倡廉建設的主要責任》,對19位省委、省政府領導應承擔的年度反腐倡廉建設責任進行了細化分工,提出了省委常委在抓好分管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同時,負責聯系1個市(地)和省政府副省長重點抓好分管部門的要求。這是今年全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形成領導帶動、制度推動、檢查促動工作機制,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次有益嘗試。

  健全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努力實現監督檢查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制定了《關於省委、省政府領導對聯系市(地)和分管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監督檢查的方案》,明確從省委、省政府領導做起,帶頭履責,加強對各市(地)和省直部門黨政領導班子正職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監督檢查。

  省委書記吉炳軒、省長王憲魁對開展好今年的監督檢查工作高度重視,專門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務必抓好落實。並按照分工分別向齊齊哈爾市和牡丹江市分管部門黨政領導班子正職發《反腐倡廉建設崗位責任書》。還指派工作人員,主動與省紀委共同研究履行好監督檢查責任的具體辦法。其他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認真負責,通過召開分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座談會、直接與所聯系市(地)和分管部門黨政領導班子正職溝通等方式,對履行好反腐倡廉第一責任人職責提出要求。

  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負責向聯系市(地)和分管部門黨政領導班子正職發《反腐倡廉建設崗位責任書》。據了解,目前,已向13市(地)和75個省直部門的105名黨政領導班子正職發了《反腐倡廉建設崗位責任書》。7月底前,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按照分工組織對聯系市(地)和分管部門黨政領導班子正職履行反腐倡廉建設職責情況進行年中督查。對發現有問題的,要填寫《黨政主要領導執行責任制督查情況登記表》,連同督查情況報告一並報省委和省委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委、省政府領導對聯系市(地)和分管部門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黨政領導班子正職進行履責談話。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限期整改,並填寫談話登記表,存入領導乾部廉政檔案。12月底前,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組織對聯系市(地)和分管部門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年度檢查。要求開展監督檢查可與開展業務工作檢查、到基層調研等相結合,有效指導和推動聯系市(地)和分管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

  據悉,我省始終把開展監督檢查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環節,連續三年,省委統一組織,由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擔任組長,對全省13個市(地)和81個省直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年度檢查。在省委、省政府領導的影響和帶動下,全省縣以上黨委(黨組)都由領導帶隊,對11172個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了檢查,有力地促進了責任制的落實。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