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4月27日訊 2011年中考加分政策已確定,烈士子女、少數民族考生等5類考生錄取時可獲3至20分的加分或降分錄取照顧。
據了解,可獲加分或降分錄取照顧的5類考生是:烈士子女加10分;符合原省教委[2000]33號、原省教委[2000]120號、市委齊發[2000]12號文件精神的留學回國人員子女、市級以上專家和博士人員子女加5分;歸僑子女、在我市的華僑人員子女加3分;符合齊政發[2002]3號文件精神,駐我市現役軍人子女錄取重點高中加5分、一般高中加10分;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包括民族區、民族鄉鎮)居住的達斡爾、蒙古、鄂溫克、鄂倫春、赫哲、柯爾克孜、錫伯族考生降20分錄取,其他少數民族考生降10分錄取;對其他地區的七小民族考生降10分錄取。
據市教育局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今年中考加分政策與去年加分政策一致,沒有變化。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錄取時只加(降)最高一項照顧。這位負責人提醒考生,具有加分錄取條件的,其加分手續必須在報名期間辦理完畢,報名結束後一律不予補辦。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