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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交警下月執行新交法 醉駕吊銷駕照5年最高處半年刑罰
2011-04-29 08:07:51 來源:生活報  作者:何興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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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4月29日訊 28日,記者從哈爾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獲悉,『五一』期間,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將加大查處酒後駕車的違法行為,飲酒駕車將受重罰。按照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醉酒駕車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一律吊銷駕照,5年禁駕,最高可處以6個月拘役的刑事處罰。

  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為了有效懲處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對其中的第91條做了較大修改,加大了對此類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將從5月1日起開始實施。

  哈市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修訂後的法規對醉酒駕車行為一律吊銷駕照,並在5年之內不得重新領取駕駛證;酒後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駕駛員將面臨終生禁駕。

  此外,為規范辦理醉酒駕駛刑事案件工作程序,保證公安機關正確履行職權,公安部起草的《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試行)》也將於近期出臺實施。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