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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了官司十年執行未果 市民往返法院200次『很無奈』
2011-05-09 17:26:22 來源:東北網  作者: 張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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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9日訊(記者 張強)官司贏了,執行費也交了,一筆1.5萬元的欠款,哈爾濱市民李正上竟索要了10年多的時間,而法院卻一分錢也沒執行回來。據李正上講,他受到法院各部門的推諉,10年間他往返區、市兩級法院不少於200次,光交通費等費用就花去了5000多元。9日,李正上將此事反映給東北網。

  事情經過很簡單。1998年,李正上的父親李明學借給朋友楊某1.5萬元錢。事後,李明學多次索要未果,便一紙訴狀將楊某告上法庭,要求其還款。經審理,哈爾濱市香坊區(原動力區)人民法院認為,李明學和楊某的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李明學憑借楊某出具的欠據主張權利,應予支持。2000年11月6日,法院判決楊某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償還李明學借款1.5萬元。判決書下達後,楊某沒有上訴,判決生效。

  官司雖然贏了,但楊某卻一直不給錢。無奈,2001年2月份,李明學向法院執行局交納了450元的執行費用。李明學因身體原因,從2002年開始,他便讓兒子李正上替他索要這筆欠款。

  2007年初,李明學因病去世。『楊某比我父親歲數都大,今年都75歲了,他把我父親都「靠」死了。如果哪天楊某也去世了,那我這錢還管誰要去?』李正上說,對於楊某,他不想說什麼,畢竟對方是位老人。但楊某是農業銀行的退休工人,每月有穩定的退休金,執行局為什麼不給執行呢?『我的執行費用都交了10年了,法院這是收錢不辦事啊!』李正上說。


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東北網記者 張強 攝

  據李正上講,他去法院至少有200次以上,到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去詢問執行結果,甚至到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訪,但卻總是無功而返,不是辦案人不在,就是被各種理由搪塞。李正上告訴記者,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並沒有將『為民服務』作為宗旨,每次去找人都特別困難。先得經過安檢崗,並且要明確找誰,然後打電話讓對方出來接。很多時候,他去一趟都見不到辦案人,也見不到相關負責的領導。『我原本覺得這事兒很簡單,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並且還有欠據和法院的判決。沒想到的是,要錢這事兒竟然這麼難!』李正上十分感慨。為了要回欠款,十餘年間,李正上僅交通費等費用就花了5000多元。

  9日,記者來到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整個過程確實如李正上所說,記者先是通過一個安檢門,並登記證件,明確找哪位工作人員。第二個關口則是打電話聯系要找的人,如果對方不接電話,連辦公區都進不去,負責人也找不到。2個多小時過去了,記者沒有見到任何一位負責人。無奈,記者只好留下聯系方式離開,等待對方聯系。

    針對此事,黑龍江孟繁旭律師事務所律師單立明認為,如果楊某有穩定的收入,他的退休金在維持基本生活以外,是完全有可供執行的部分。執行機構這麼長時間不執行,李正上可向上一級執行機構反映此事。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如有正當理由不執行,應該下達《執行終止裁定書》;無正當理由,應予查封不查封,應予執行不執行,給李正上帶來損失,應有的權益得不到維護,執行機構是負有責任的。

  東北網將進一步關注此事。

責任編輯:高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