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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事業單位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 老工傷同步納入
2011-05-13 09:09:29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董艷春
東北網5月13日訊 昨天,市長林鐸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哈爾濱市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意見》等議題,從今年起,哈市事業單位將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參保前老工傷同步納入,不需另外再繳納費用。
據了解,哈市將實行工傷保險基金,擬定於2011年9月1日起,將工傷保險工作基礎好,參保率、基金征繳率比較高,條件具備的縣(市)先期納入市級統籌,其他縣(市)條件成熟時逐步納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後工傷認定決定統一由市人社局做出,各區、縣(市)人社局按工傷認定的分工負責工傷認定的受理和調查取證工作。
2008年哈市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按國家、省的要求,已納入工傷保險統籌范圍。根據要求,全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應當從2011年1月1日起納入工傷保險統籌范圍。哈市擬按省裡統一要求,全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費率確定為職工工資總額的0.4%。全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統籌後,可將參保前老工傷人員同步納入,不需再繳納費用。
哈市工傷職工住院治療的伙食補助費標准,自2011年1月1日起由所在單位支付改為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具體標准為每人每天20元。伙食補助費標准的調整,由市人社局根據我市實際情況提出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同時,工傷職工到我市行政區域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原由所在單位支付,從2011年1月1日起改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具體標准參照有關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