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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消防新規 公安派出所可受理火災報案調查火災事故
2011-05-19 19:53:03 來源:東北網  作者:李恆慶 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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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19日訊(李恆慶 記者 印蕾) 記者今天從省公安消防總隊獲悉,《黑龍江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制定出臺,並將於6月15日起施行。根據《規定》,公安派出所可受理火災報案並對符合簡易程序的火災進行調查處理。

  《規定》明確,公安派出所應受理群眾舉報、投訴,責令改正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督促整改火災隱患,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為發揮公安派出所在火災調查工作中的作用,《規定》還賦予了公安派出所符合簡易程序的火災調查權。對同時具有無人員傷亡、火災直接財產損失經統計不足一萬元、沒有放火嫌疑、當事人對火災事故事實沒有異議和非涉外的火災事故進行調查。《規定》同時賦予公安派出所一定的消防行政處罰權限和審批權限。

  《規定》強化了公安派出所對社區、農村火災的防控。《規定》明確,在高火險等級以上天氣,公安派出所應組織民警深入轄區進行防火巡查,並對社區重點部位和農村場院、糧庫等儲糧場所的火電源管理情況、防滅火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責任編輯:代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