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山區人大常委會任免決定
(2011年5月19日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7次會議通過)
經寶山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一、決定任命:
高 勇為寶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尚志偉為寶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柏玉強為寶山區監察局局長;
王國亮為寶山區建設局局長;
周道欽為寶山區農業局局長;
李春生為寶山區環境保護局局長。
決定免去:
徐旭昇寶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職務;
於桂萍寶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職務;
王 聘寶山區監察局局長職務;
李 成寶山區農業局局長職務;
姜再利寶山區環境保護局局長職務。
二、任命:
姜海明為寶山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卜憲海為寶山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三、任命:
宋明悅、鄭艷波、田福生、鄭福全為寶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劉淑紅為寶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劉煥軍、喬 義、薄志剛寶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