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6日訊 記者25日從市政府獲悉,哈爾濱市正式出臺《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工作方案》,對違反國家標准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方案》要求,對不按照規定落實記錄、查驗制度,記錄不真實、不完整、不准確,或未索證索票、票證保留不完備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提供虛假票證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對因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而銷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責令停產、停業;對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銷相關證照,依法沒收其非法所得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相關物品,並要求其對造成的危害進行賠償。對生產販賣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廠主和主要非法銷售人員,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產食品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從重從快懲處。
根據《方案》,我市將嚴格監管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監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餐飲服務單位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不得購入標志不規范、來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劑,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准規定的范圍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各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嚴肅查處超范圍、超限量等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重點加強對提供火鍋、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等服務的餐飲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管。
《方案》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為防止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原材料采購和生產配料的人員為直接責任人,並分別簽訂責任書;對第一責任人所在單位發生違法添加行為、直接責任人發現單位購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承擔法律責任。大型食品企業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確保食品安全措施落實到位,所屬公司產品出現問題的,要暫停本企業所有同類產品的銷售並向社會公告,經批批檢驗合格後方可繼續銷售。
監察部門將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失職、瀆職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對行政區域內較長時間或較大范圍出現非法添加行為且未及時有效查處的,或者行政區域內大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出現違法添加行為的,要嚴肅追究當地政府及部門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監督檢查中走過場、不按照規定履職的公職人員,要從嚴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開除公職;涉嫌徇私舞弊、瀆職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