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9日訊 記者從省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備受關注的《社會保險法》將於7月1日起實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首席新聞發言人、副廳長黃迎新介紹了《社會保險法》在解決跨地區就業人員的社保關系轉移接續、特別是養老保險實現全國范圍轉移接續等方面的諸多亮點。
黃迎新介紹,《社會保險法》確立了廣覆蓋、可轉移、可銜接的社會保險制度,從法律上破除了阻礙各類人纔自由流動等制度性障礙。其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框架,把城鄉各類勞動者和居民分別納入相應的社會保險制度,實現制度無缺失、覆蓋無遺漏、銜接無縫隙,使全體人民在養老、醫療等方面有基本保障。
據介紹,《社會保險法》體現了覆蓋全民的特點,規定的5項社會保險制度中,養老和醫療保險覆蓋各類勞動者和全體居民,工傷、失業、生育保險覆蓋全體職業人群。在各項制度設計上,以保障參保人的合法權益為出發點,特別是解決繳費不足15年人員的養老待遇問題、跨地區就業人員的社保關系轉移接續問題、醫療費用即時結算問題、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問題、工傷待遇墊付問題等等,都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理念。
新聞發布會上,省人社廳工傷保險處處長劉偉介紹了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問題。他說,《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即將全體職業人群納入工傷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目標。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將參保范圍擴大到除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以外的所有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組織。我省也出臺了相關通知,要求事業單位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0.3%至0.5%繳納工傷保險費,近100萬名事業單位職工工傷保險權益將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