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醫保門診看病能報銷 ■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納入住院醫療統籌
■跨地區就業養老關系隨身帶 ■失業期間參加醫保個人不繳費
生活報7月1日訊 在《社會保險法》實施之際,30日,哈爾濱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擴大保險覆蓋面、提高各項保險待遇水平等方面推出的諸多惠民新舉措,新政策將從7月1日起陸續實施。
養老保險 延續繳費滿15年可領養老金
在養老保險方面,哈市出臺了三項新政,解決到了部分市民到了退休年限而繳費不足不能領取養老金等問題。
●繳費不足15年可延續
調整繳費不足15年人員的繳費養老政策,今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市民,可延續繳費至滿15年,之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跨地區就業養老關系隨身帶
養老保險參保人員跨地區就業,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解決了參保人員在不同城市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的養老保險關系銜接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問題。
●養老金年年調高
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提高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保證退休後的基本生活。哈市從2005年開始,已連續七年提高基本養老金待遇,養老金水平大幅度提高,目前已從2005年月人均400多元提高到1200多元。
醫療保險 職工醫保自付比例降6%
在醫療保險方面哈市推出多項新政策,其中,推出哈市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納入住院醫療統籌、參保無障礙等新舉措,降低市民看病費用。
●醫保自付比例降6個百分點
提高參保人員醫療待遇水平,參保人員個人自付比例平均降低6個百分點,使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由70%提高到76%左右,進一步減輕了參保人員個人負擔。
●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納入住院醫療統籌
妥善解決市區困難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問題。采取以政府補貼為主,個人繳費為輔的籌資辦法,將市區國有、集體困難企業和廠辦大集體改革企業的未參保退休人員納入住院醫療統籌。預計新策將在7月末實施,涉及5萬餘市民。
據了解,該項政策參保范圍包括市區國有、集體困難企業(含廠辦大集體改革企業,簡稱『困難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以及由於企業無繳費能力,連續中斷醫療保險繳費三個月以上的退休人員。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繳費標准將以2009年市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6%的比例一次性繳足10年的住院醫療統籌費。所需資金個人一次性繳納40%,按照原企業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對應補貼60%。
參加住院醫療統籌的退休人員,須同時參加大額醫療救助,大額醫療救助費由個人按每人每月5元繳納,繳納到不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時終止。參加住院醫療統籌的困難企業退休人員,不建立個人賬戶,享受住院醫療統籌待遇。參保人員繳費後次月即可享受住院醫療統籌待遇;繳費滿一年後可申請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費補貼待遇資格。
●居民醫保建個人賬戶 門診可報銷
增加城鎮居民繳費檔次,成人居民在原有繳費標准每人每年270元的基礎上增設135元的繳費檔次。開展城鎮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統籌試點,居民門診點滴看病也可報銷,減輕參保居民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個人負擔。為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用於門診就醫和購藥。
● 困難人群免收住院起付金
降低城鎮居民中困難人群醫保個人負擔,免收住院起付金。低保、重殘人員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的一級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住院使用統籌基金時,免收住院起付金,並且住院發生的符合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標准基礎上相應提高五個百分點。
●無工作也可參加職工醫保
以前只有有正式工作的居民纔可參加職工醫保,結合新政策,哈市推出無障礙參保措施,凡是哈市自謀職業或靈活就業、失業人員都可以以自己的身份參加職工醫療保險。
工傷保險 事業單位16.7萬人全納入
在工傷保險方面,將出臺多個方面的惠民新舉措,擴大覆蓋面及工傷認定范圍。
● 擴大工傷保險覆蓋范圍:將全額、差額事業單位職工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預計哈市將有16.7萬人參加工傷保險。
● 『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將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前的老工傷人員、破產改制企業的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管理。
●擴大工傷認定范圍:將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機動車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納入工傷認定范圍。
●工傷職工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列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標准為每人每天20元。
●提高工亡補助金標准:2011年1月1日以後發生的工亡,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1年為382180元)。
失業保險 失業期間醫保個人不用繳費
在失業保險方面推出三大舉措,最受市民關注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將大幅提昇。
●提高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自7月1日起市區由400元調整為588元,調整幅度為47%;縣(市)由265元調整為370元,調整幅度為40%。市和縣調標幅度均為歷年之最。
●提昇失業保險統籌層次:今年起逐步將具備條件的縣(市)納入市級統籌,發揮失業保險基金集中資金、分散風險的功能,從而更大范圍提昇失業人員待遇水平。
●調整失業人員醫療待遇政策:7月1日起,為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對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的醫療待遇政策進行調整,即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醫療保險,其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費,減輕失業人員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