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7月5日訊 4日,記者從哈爾濱市行政執法局了解到,該局房產監察大隊將與哈市工商局房產交易市場管理所聯合執法,對於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預售情況,開發企業今後將面臨其交易額5%的罰款。
據介紹,《哈爾濱市城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條例》規定:未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並對預售人處以交易額5%的罰款。執法部門取得交易額的財務票據,方可進行處罰。
而實際中,個別開發企業為逃避處罰編造各種理由隱蔽、隱瞞無證售房的事實。另一方面,購房人怕開發企業刁難,不願出具證明。而房產監察大隊沒有查賬權力,這樣就造成了執法工作中的『取證難』,無證售房現象屢禁不止。
哈市工商局與行政執法局聯合執法後,將對開發企業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進行對外發布廣告、信息及虛假注冊、抽逃資金等違法經營行為采取查賬處罰。
對無預售資格的開發企業,在其售樓處張貼公告,明示購房者此樓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並適時公布商品房預售『五證』情況,及時制止和查處違法違規預售樓盤。哈市行政執法局還向社會公布了舉報電話:84231022。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