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7月6日訊 2005年,黃女士購買了哈市道外區太古新天地小區一樓房的702室,該樓一梯兩戶,701室的業主是田某和丈夫劉某。
『進入這棟樓每層的01室,要右拐穿過一段公共樓梯間。兩家的照明、通訊、有線電視、煤氣閥門及暖氣閥等設施都在公共樓梯間的一側牆壁上。』黃女士告訴記者,兩家矛盾的起因得從她家裝修時說起,『當時我家鋪設電線,電工將田某放在公共空間的東西挪了一下,田某回家後就大喊丟東西了,揚言要裝防盜門。』
黃女士當時並沒在意,但過了兩天,她下班回家發現,田某竟然真在公共樓梯間砌牆安了防盜門,將公共空間變成了私人空間。
電閘通訊線路被鎖門內
黃女士當時非常氣憤,馬上找到田某要求拆除防盜門,但是田某並不同意,雙方不歡而散。
『這個防盜門給我帶來了很多不便。』黃女士說,當時家裡安裝固定電話,安裝人員來到現場後,因通訊線路被防盜門鎖在裡邊,她怎麼敲門田某都不開,她只好讓安裝人員回去。之後安裝人員又來了兩次,但田某依舊不開門。『我最後找物業的人和轄區派出所的民警一起來現場,田某纔打開了門,終於把電話安上了。』
黃女士說,不僅安裝電話不方便,家裡如果停電想查看電閘,也得敲鄰居門,田某心情好時能給開門,反之不論怎麼敲就是不開門。『如果趕上半夜停電,怕影響鄰居休息,就只能等到第二天天亮纔能敲門。查看有線電視、煤氣等也得敲門。從1層到7層,只有田某家這樣做。』5日,記者在現場采訪發現,整棟樓的確只有田某在公共空間裡安了門。
法院判令拆除田某拒不執行
黃女士多次找到田某要求拆除防盜門,但是田某卻置若罔聞。『物業公司和房屋監察部門都向田某下達了限期拆除通知書,但田某根本不理會。』
黃女士表示,她多次投訴讓田某非常怨恨,對方幾次無故挑起事端,將她和丈夫打傷。5日,黃女士向記者出示了她被打的照片及丈夫被打成輕微傷的鑒定書。
2008年5月,黃女士向哈市道外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田某拆除防盜門。當年6月20日,道外區法院一審判決:在法定期限內,田某自行拆除安裝在公共樓梯間的防盜門。然而,田某拒不執行法院判決。
執法人員將門強制拆除
5日上午,哈市道外區法院10餘名執法人員來到田某家。田某的情緒非常激動,高聲叫喊,並試圖阻撓執法人員進入室內。
當記者詢問田某知不知道私安防盜門會妨礙黃女士看電閘、安電話時,田某竟說:『現在電表和電閘都實行遠程控制,根本不用看。』幾分鍾後,防盜門被強制拆除。
哈市道外區法院執行局政委王曉莉說,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鄰裡關系,這樣社會纔能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