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7日訊 今後,棚改項目建築工程施工圖行政性審查將在兩日內辦結了。昨天,記者從全市保障性住房暨棚改工作推進會議上獲悉,為進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力度,從即日起,我市將對棚改及保障性住房項目實行限時審批責任制。根據相關要求,如未按時辦結審批相關行政部門將被『問責』並在全市進行通報批評。
根據市建委下發的《關於建立哈爾濱市棚戶區改造工程(集中建設保障性住房)建設審批聯動機制提高服務效率實施方案的通知》,我市將建立項目重要節點限時審批責任制,即對保障性住房項目全面實行審批限時辦結制,將審批任務、完成時限落實到具體責任部門,以確保各項審批工作按時完成。
據了解,根據相關要求,保障性住房建設單位在取得項目淨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後,市城鄉規劃局要即時組織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棚改部門完成土地供應前期工作,提出棚改項目用地出讓建議,符合公開出讓條件,國土資源局要在6日內形成出讓方案呈報市政府審批;市政府批准土地出讓方案後,1日內完成發布公開出讓報告;履行棚改項目用地公開出讓程序後,3日內完成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需3宗地以上成批供應棚改用地的,采用直接拍賣方式公開出讓,以縮短辦理時限。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要在棚改項目征收取得發改、規劃、國土部門征收審查意文件見後,於兩日內辦結征收通告。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要在兩日內辦結建築工程施工圖行政性審查;質量和安全監督審查備案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均要當日辦結。待棚改項目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後,市行政執法局建築市場監察大隊要在當天完成現場勘查。
另據了解,在棚戶區改造工程(集中建設保障性住房)項目審批過程中,如無特殊情況不能按照時限完成審批的部門,要向市政府和服務對象作出延時審批情況說明。對於不作為、慢作為,影響保障性住房項目快速實施的部門給予全市通報批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