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7月19日訊 為加強公共地下空間的安全使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哈市擬制定《哈爾濱市公共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管理辦法》。現將征求意見稿內容在網上公布,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哈市公共地下空間是指作為生產、經營、辦公、集體住宿、地下停車等活動場所的人民防空工程、非人民防空工程的單建式地下空間。公共地下空間不存在危險建築結構;具有上下水、衛生間、照明設施,大型人員聚集場所具有的備用照明設施;設置通風系統等。沒有以上設施等而從事經營活動的將處以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征求意見稿規定,用於集體住宿、經營旅店的公共地下空間,除符合基本要求外,每個房間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少於四平方米;不得設置上下床。而禁止利用公共地下空間設置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醫院住院處。違反規定經營旅店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地下空間設置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醫院住院處的,處以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征求意見稿規定,對在公共地下空間內生產和加工飲食,應劃定專門飲食生產和加工區域。在公共地下空間非飲食生產和加工區域內,禁止用火用電烹飪、燒烤食物。違法規定的處以五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
反饋方式
網址://www.hrblaw.gov.cn
地址:哈爾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農林財經立法處(松北區世紀大道1號)
郵編:150021
傳真:86772032
截至日期:7月27日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