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7日訊 記者26日從哈市運管處獲悉,10名駕駛員因運營過程中超員超載、發生交通事故被列入行業黑名單,按照出臺的新規定,這些駕駛員將接受嚴厲處罰,五年或終身不得再從事經營性道路運輸。
據介紹,按照《哈爾濱市經營性道路運輸駕駛員『黑名單』管理規定》(試行),為強化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源頭監管,我市對行政區域內經營性道路運輸車輛駕駛員實行『黑名單』管理。
根據規定,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的;發現或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繼續作業的;駕駛客運車輛超員20%、超速50%以上並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駕駛客運車輛一年內累計4次以上(含4次)超員或5次以上(含5次)超速的;醉酒後駕駛營運車輛的;一年內累計6次以上(含6次)未參加安全教育學習的將列入道路運輸行業『黑名單』,終身不得在哈爾濱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經營性道路運輸駕駛活動。
存在飲酒後駕駛營運車輛;駕駛客運車輛超員50%以上或超速100%以上;駕駛客運車輛一年內累計3次超員或4次超速;一年內累計4次以上(含4次),不足6次未參加安全教育學習的,也將列入道路運輸行業『黑名單』,五年內不得在哈爾濱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經營性道路運輸駕駛活動。
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負同等或次要責任的;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活動中,因駕駛員責任發生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泄漏事故,造成環境污染或致人員死亡的;駕駛客運車輛超員20%以上,超速50%以上,在交通違法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的;駕駛客運車輛一年內累計2次超員或3次超速的;駕駛貨運車輛一年內有3次以上(含3次)超限超載行為的;一年內累計2次以上(含2次),不足4次未參加安全教育學習的列入道路運輸行業『黑名單』,三年內不得在哈爾濱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經營性道路運輸駕駛活動。
按照要求,道路運輸企業和經營者不得聘用已被列入『黑名單』人員駕駛道路運輸車輛。公路客運站不得准許已被列入『黑名單』人員駕駛客運車輛進站發車。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辦理道路運輸相關業務時,不得批准已被列入『黑名單』人員從事經營性道路運輸駕駛活動。
首批被列入『黑名單』的駕駛員
駕駛員楊躍發於2011年2月4日駕駛個體黑L82712號車,因交通事故被列入黑名單;
駕駛員姚文范於2011年2月26日,駕駛黑LA6615號車,因交通事故被列入黑名單;
駕駛員范玉軍於2011年2月28日,駕駛尚志市萬通客運有限公司黑A73788號車,因超員16人被列入黑名單;
駕駛員張寶、陳明於2011年3月23日和4月29日,駕駛黑龍江省雙寰客運股份有限公司黑L11308號和黑LC1393號客運車輛超員最多達到27人,被列入黑名單;
駕駛員李相閣、於彥偉於2011年6月10日,駕駛黑龍江金祣客運有限公司黑L49517號車和黑L61567號車,分別超員24人和18人被列入黑名單;
駕駛員馬建國於2011年6月27日,駕駛黑龍江龍運京哈快速客運公司黑AE7133號車,因交通事故被列入黑名單;
駕駛員陳曉春於7月20日,駕駛通河縣龍通客運有限公司黑L61567號車,因超速被列入黑名單;
駕駛員李俊祥於2011年7月1日,駕駛黑龍江省益通運輸公司黑A42409號車,因交通事故被列入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