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日訊 近日,道外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哈市去年查獲的特大團伙銷售假藥案成員作出一審判決,25歲的主犯王某獲刑13年。據悉,該團伙售假時間長達一年多,假藥流向多個省份,涉案藥品60多種,涉案金額達180餘萬元。
配貨站可疑藥
牽出涉嫌售假團伙
去年6月初,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接到舉報,稱一家配貨站經常有大量藥品進出,且往來收發貨人員行動十分隱秘,懷疑藥品可能存在問題。道外公安分局及時與省食品藥品稽查局進行溝通,經過藥品稽查人員與公安乾警多日的外圍走訪,初步判定該藥品運輸團伙涉嫌非法經營藥品。
由於初步偵查的藥品數量、品種較多,且嫌疑人十分警覺。省食品藥品稽查局與道外公安分局成立聯合專案組,全力展開偵查。經偵查人員連日偵查,鎖定了該團伙的最終落腳點———道外區南極街某居民樓1單元803室(以下簡稱803室),這裡存放有大量藥品。同年6月8日,執法人員一舉將王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獲,並查獲大量標志眾多知名企業生產的藥品。通過藥品稽查人員初步辨識,這些藥品雖然品種不同,但是多數包裝樣式類似,批號為同版印刷且部分不同藥品的批號同為100310、20100316,初步認定,藥品系假藥的可能性極大。
60餘種假藥
流向300餘家藥店
經查,涉案藥品多達62個批次,涉及眾多企業。為盡快查明案情,藥品稽查人員第一時間向22個省(市、自治區)發出了協查函,請求對藥品的真偽予以認定。目前,根據已收到的來自20個省的60批核查復函,認定這些藥品均為假冒。
面對充足的證據,王某等人的心理防線已崩潰。據交代,王某伙同王某某(在逃)自2009年5月12日到2010年6月4日,通過電話聯系從西北某市張某、東北某市李某等人處多次購買假冒正規廠家標志的『酒石酸美托洛爾片』、『復方甘草片』等60多種藥品。然後,在其租住的803室內,使用偽造的『長春某醫藥公司』相關證照及公章,僱傭嫌疑人楊某、姜某、於某使用假名大肆向省內外300餘家藥店販賣假藥,不法所得高達1858817元。
而後,專案組派出執法人員赴大慶、安達、五常等地,對涉嫌購銷假藥的單位進行調查,終於查獲了大量王某所交代的長春某醫藥公司現金銷售單據及藥品。去年7月15日,被抓獲的團伙成員被檢察院依法批捕。
今年7月14日,道外區人民法院依法對王某等人特大團伙銷售假藥案的4名成員作出一審判決,主犯王某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93萬元,於某等3名團伙成員分別被判處6年到1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15萬元到26萬元不等的罰金。據了解,此次被判決的4名犯罪分子中主犯王某只有25歲,最小的姜某纔2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