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上旬開始,為加強伊春市礦山采選項目的環境管理,扭轉礦山采選項目重審批、輕監管的局面,全面推進礦山采選項目環保『三同時』的有效落實,市環保局在全市開展了礦山采選項目的環保專項檢查。
伊春市是礦產資源較豐富的區域,礦山采選項目已成為全市產業結構調整的主要立市發展行業,2005年以來,伊春市通過環評審批的礦山采選項目已達50多個,其建設中的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措施的監管已成為環境管理的重點。此次檢查的重點是全市2005年以來審批的礦山采選項目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主要內容包括是否按照環評及環評批復內容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的生態保護措施,是否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試生產核查,或環保三同時驗收,對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並督促糾正整改,對生態破壞嚴重,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實的嚴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促進建成投產(包括停產)的礦山采選項目環保『三同時』驗收工作。調查2005年審批的在建項目的開工建設是否符合環評法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條例規定要求,檢查在建礦山采選項目的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摸清項目建設投產進度計劃,糾正項目建設中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指導在建項目建成投產過程中的環境管理工作要求,推進在建礦山采選項目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的落實。按照環評法規定,清查2007年6月底前審批至今未開工建設的礦山采選項目,通告建設單位環評管理的規定要求,調查審批後未建項目情況,掌握未建項目下步建設計劃,強化審批項目的全過程環境管理。專項檢查共確定重點檢查單位25個。通過各縣(市)、區自查、督辦整改、市環保部門重點糾正和查處環境違法行為,並作好環境行政執法的後督查工作,確保該項工作有效推進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