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7日訊 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8月16日至12月31日,我市將為約5.4萬名困難企業退休人員辦理醫療保險住院統籌。據悉,考慮到這部分人的實際困難,政府將承擔醫保繳費部分的60%,個人承擔40%(約7000元),就可終身享受醫保住院統籌待遇,住院期間產生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接近80%。
集體企業在照顧范圍市人社局副局長李巍介紹,此次納入住院醫療統籌范圍的人群包括:市區國有、集體困難企業(含廠辦大集體改革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以及由於企業無繳費能力,連續中斷醫療保險繳費3個月以上的退休人員。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將集體企業納入政策范圍,因此,全市將有約5.4萬人可以享受這項醫保新政策帶來的實惠。
個人承擔約7000元李巍介紹,考慮到我市實際,此次參保繳費,財政將補貼60%,參保人員個人繳納40%。根據核算,個人承擔的費用約7000元,政府補貼約1萬元。
參加住院醫療統籌的退休人員,須同時參加大額醫療救助。大額醫療救助費由個人按照每人每月5元繳納,繳納到不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時終止。李巍介紹,個人可在指定銀行辦理存折,一次性存入一年或多年的大額醫療救助費,銀行將自動劃款。
一年後可享慢性病補貼據介紹,參加住院醫療統籌的困難企業退休人員,不建立個人賬戶,享受住院醫療統籌待遇(曾參保且建立過個人賬戶人員,參保後個人賬戶餘額可返還個人)。參保人員繳費後次月即可享受住院醫療統籌待遇;繳費滿一年後可申請我市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費補貼待遇。
由企業申請認定並辦理李巍介紹,按照政策規定,此次參保由企業負責申請認定並統一為企業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辦理參保。退休人員可到所屬企業諮詢辦理情況。
企業認定條件包括:———困難企業。在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2010年年底前連續虧損3年或停產6個月以上,未參加醫療保險的國有、集體企業。
———中斷繳費停保企業。2010年年底前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且連續虧損3年或停產6個月以上,在本意見實施前因無力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連續欠費停保3個月以上的國有、集體企業。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項政策實施後,欠費停保的企業不在實施范圍之內。
退休人員認定條件包括:
———2011年12月31日前,有正式就業手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並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國有、集體困難企業退休人員(不包括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五七工』、『家屬工』)。
———中斷繳費停保的國有、集體企業退休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