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8月22日訊 記者21日從哈市政府獲悉,經哈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提高被征地未轉非農民養老保險金水平,由403元/月提高至468元/月。
據介紹,目前,哈市未轉非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共有2324人參保,569人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累計收繳保費1.1億元,累計發放養老金218.5萬元。哈市市區未轉非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金標准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130%。哈市規定,哈市未轉非被征地農民領取的養老金,按本人選擇的繳費比例乘以領取時哈市城市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計發。哈市城市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變動時,未轉非被征地農民養老金標准相應調整。從2011年1月1日起,哈市城市居民低保標准由310元/人月提高至360元/人月。因此,哈市將被征地未轉非農民養老保險金自2011年1月1日起由403元/月提高至468元/月。以調整時間為准,管理部門將進行被征地未轉非農民養老金的補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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