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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農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待發放 每月10元
2011-08-24 10:43:26 來源:東北網-牡丹江日報 作者:周景纔 付宇
自今年8月1日起,牡丹江市將對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給10元老年生活補助
東北網8月24日訊 8月23日,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牡丹江市將對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按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給10元老年生活補助。目前,此項工作已經啟動,待登記、認定、審核和審批工作結束後陸續發放老年生活補助,預計發放工作將於9月底前結束。
此次發放對象為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為,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
市民政局提醒,符合條件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並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有關登記審核表。經初審、復核確定後,村(居)委會將張榜公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縣級民政部門對鄉(鎮、街道)上報的材料,組織專門人員認真核實其身份,逐一審定其年齡、服義務兵役的年限等條件。會審認定的依據應為個人檔案、退伍證、戶口簿、身份證等有效證明材料。對年齡的認定出現個人檔案與身份證不符的,應以身份證為准;對服役年限的認定出現個人檔案與退伍證不符的,應以個人檔案為准。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