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8月25日訊 市民李先生近日經歷了一件麻煩事兒,因車輛肇事,自己19座位的小客車從距中心城區50公裡處拖回停車場,一共停了10天,李先生明白車輛停在這個停車場每天有費用,而且拖車、吊車每次也有費用,但今年具體怎麼收費並不清楚。記者采訪我市物價局後計算得知,按現行標准,李先生需要繳納停車費150元,拖吊費最低500元,最高1000元。較之前標准,現行標准中只有中心城區以外30公裡至100公裡收費一項標准有變化,即收費上限漲了200元。
具體說來,進入停車場地違規、肇事扣留存放的各種機動車輛都要按規按日收費,24小時為一日。客車收費標准分為四型,一型車?小型汽車7座位車輛,每臺每日10元;二型車8座位至19座位車輛,每臺每日15元;三型車20座位至39座位車輛,包括城市公交車輛,每臺每日20元;四型車?40座位車輛,每臺每日25元。摩托車(側正三輪)每臺每日4元;二輪摩托車每臺每日3元。貨車收費標准:2噸每臺每日10元;2噸至5噸(含5噸)每臺每日15元;5噸至10噸(含10噸)每臺每日20元;10噸至15噸(含15噸)20英尺集裝箱每臺每日25元;15噸以上40英尺以上集裝箱每臺每日30元。人力三輪車每臺每日2元。
吊拖違規肇事車輛收費也有標准,曙光大街以西;民航路以北;嫩江江堤以東;北為停車場以南的中心城區范圍內,貨車2噸至5噸、客車?7座位至19座位車輛每臺次350元;貨車5噸至10噸、客車20座位至39座位車輛和城市公交車每臺次400元。貨車10噸至20噸,客車40座位以上車輛每臺次600元。20噸以上大型貨車每臺次1000元。農用車(含正三輪)每臺次150元。港田車、摩托車(二輪)每臺次100元。座位?7座的客車、噸位?2噸貨車按2噸標准收費。中心城區以外30公裡至100公裡,根據具體情況,收費標准為500-1000元。對100公裡以上、市區內救援車輛由雙方協商確定收費標准。
市物價局規定,交通事故清障車服務收費應在不影響交通秩序的前提下以自願為原則,不得強制清障服務,事故責任者有能力自行清障的,要允許自己清障。清障車服務收費范圍限於交通事故造成的堵塞,疏通路障。停車場收費應遵守明碼標價制度,停放車輛的種類,計算單位和收費標准應在停車場進口處公示,接受社會的監督。停車場收費應使用地方稅務部門統一規定的收費票據,現執行的機動車停車場及機動車吊拖收費標准是2010年2月制定,2011年12月末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