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9月6日訊 5日,家住哈市香坊區星華街19號樓的張女士下班後,急匆匆地到商場買了一大盒蠟燭和一堆電池。她告訴記者,他們家從5日起要停電了,她要備齊照明物品。
張女士家一直由附近的工廠供電,很少出現停電的情況。9月1日,她突然看到了負責供電的『風華廠物業』的停電通知:因星光物業拖欠電費,從即日起白天供電,晚上停電,5日開始全天停電。果然,從1日到4日,星華街19號居民樓140多戶居民家晚上停電了。
『我們這些居民沒欠電費,為啥給我們停電呀?』張女士找到了『風華廠物業』,對方告訴她,因為負責他們樓電費收繳的星光物業拖欠兩個月電費,總額近3萬元,所以停電。原來,『風華廠物業』是二次供電單位,星光物業負責居民電費的收繳,居民電費通過星光物業交到『風華廠物業』的手裡。
5日,記者采訪了負責『風華廠物業』管理的國家航天科工哈爾濱風華有限公司(原風華廠)機動保障部的負責人,他告訴記者:『以前星光廠(哈輕型車廠)搬走前他們的電費繳納都很及時,自從星光廠搬走後,星光物業已經兩個月沒有把電費交給我們了,我們向其追繳未果,沒辦法,我們只能停電。』
星光物業為何拖欠電費呢?5日,星光物業一位姓史的工作人員解釋,星光物業並未拖欠電費,是用電損耗,也就是星光物業按居民分表總和交費與『風華廠物業』按二次供電總表收費的差額。
對此,風華公司機動保障部的負責人並不認可,『兩個月應繳電費是兩萬多,拖欠電費是兩萬多,總不會達到百分之百的損耗吧』。
5日晚上,記者從『風華廠物業』得到了消息,因星光物業承諾6日去繳費,所以當天晚上居民樓沒有停電。張女士說:『物業是為居民服務的,以後還是少出點這樣的糾紛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