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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油田『三險』違規行為將受罰
2011-09-06 16:11:12 來源:東北網-大慶日報  作者:戴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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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田實施違反『三險』規定處罰辦法

  11種違規行為將受罰

  東北網9月6日訊 9月1日,記者從大慶油田社會保險中心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大慶油田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油田開始實施《大慶油田社會保險參保人員違反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規定處罰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中所指的違規行為是指參保人員違反國家、集團公司和大慶油田有關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以下簡稱『三險』)政策和規定的行為。此《辦法》適用於在保險中心參加『三險』的在職員工、離退休人員和有償解除勞動合同等人員。參保人員家屬、子女出現違規行為,處罰亦參照本《辦法》執行。

  據油田社會保險中心的工作人員介紹,《辦法》中共界定了11種違規行為,參保人員出現其中行為之一,即屬違規。11種違規行為包括:將本人身份證或其他社會保險證件轉借他人,用於冒名住院、虛增門診量,或在門診就醫和在藥店購藥時違規而造成『三險』基金損失;購買、偽造或虛開、涂改醫療文書、票據等有關憑證,提供虛假證明或資料,虛報冒領『三險』基金;用身份證、特殊病卡、慢性疾病卡或工傷卡開取醫療和工傷目錄外藥品,或變通購買生活用品、保健用品及其他物品;掛床住院;與人串通,從個人賬戶提取現金,或以各種欺詐方式套取『三險』基金;將個人身份證或工傷證留存在油田定點醫療機構,押證開藥,或將其留存在非定點醫療機構,通過轉移刷卡方式在非油田定點醫療機構提取現金、就醫購藥或購買物品;采取恐嚇、威脅等手段,強迫油田定點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違反『三險』政策,滿足其就醫購藥要求;采取私自離院或不按規定辦理住院醫療費用結算等方式,惡意拖欠油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超量、連續突擊開藥,囤積或轉手倒賣;拒絕或不配合保險中心工作人員調查核實涉嫌違規問題;其他違規行為。


  據悉,一經發現並核實參保人員存在這11種違規行為後,除責令其退回違反規定領取的保險基金外,視情節輕重,給予全油田通報批評以及停止企業補充門診待遇、特殊病待遇、慢性病待遇、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待遇等處罰,並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相應的政紀或黨紀處理。

  社會保險中心的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參保人員出現違規行為後,保險中心將建立違規記錄檔案,對其就醫購藥實施重點監管,期限為三年。如果在此期間再次發生違規行為,將取消該參保人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一切待遇。對於出現就醫次數和費用異常,以及發現存在違規行為的參保人員,保險中心將對其醫療費用進行審核,當事人必須配合,如不配合,保險中心將暫停其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待遇,暫停期間發生的費用不予報銷支付。另外,如果參保人員拒不退還違規領取的保險基金或不接受處罰,保險中心將停止其違規險種的保險待遇,直至其退還違規基金或接受處罰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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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