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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熱『四鄰簽字』引發鄰裡糾紛 市民建議盡快制定新規
2011-09-20 09:04:16 來源:生活報  作者:孫殿喜 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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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鄰裡糾紛不斷——『求簽』月餘未果『躲簽』有家難回

  停熱居民質疑——拿此『擋箭牌』熱企就想拖過申請期

  哈市市民建議——應盡快制定新規進一步解釋停熱標准

  生活報9月20日訊 『鄰居辦停熱非讓我簽字,我不簽鄰居就和我鬧,嚇得我連家都不敢回。』『我符合條件,因為鄰居不簽字,供熱單位就不給辦停熱。』19日,本報供熱問答熱線開通第一天,因停熱引發糾紛的投訴竟打爆本報熱線。眾多市民表示,在申請停熱時熱企非要先出示『四鄰簽字』。這樣一來,『四鄰簽字』便成了申請停熱的前置條件,不管你符不符合停熱條件,沒鄰居簽字就辦不了;而讓『四鄰簽字』可謂難於上青天,因為鄰居大多擔心影響自家供熱,東躲西藏不給簽字。因此,飽受『四鄰簽字』之苦的市民表示,停熱應有准確認定標准,不應隨意附加其他條件。

  『四鄰簽字』引發鄰裡糾紛

  在本報19日供暖熱線中,申請停熱是否需要『四鄰簽字』成為市民投訴的熱點問題。一天有二十餘名市民致電本報表示,如今,停熱須鄰裡簽字的情況已經成為各小區居民間的矛盾焦點,引發鄰裡糾紛不斷。

  南崗區和興路居民趙先生還反映了自己的停熱經歷。今年他在辦理停熱申請時,也被要求提供『四鄰簽字』同意書。在找鄰居簽字過程中,很順利地辦理完了,可是拿到供熱公司時,卻被告知,其中一戶鄰居的簽字不是房主,而是房主的母親,再找房主時房主根本不同意趙先生家停熱,於是趙先生申請停熱的事就此擱淺。

  除了因簽字辦理停熱難外,還有部分非停熱居民也遭遇停熱簽字的困擾。市民董輝告訴記者,因為沒給申請停熱的鄰居簽字,住了8年的老鄰居都不說話了,每次遇到對方總要被指責一番。對此這些居民致電本報直言,能不能停熱應該有明確規定,不應將矛盾甩給居民,應該有明確的標准。

  簽了一個月期限就要過了

  20日就是辦理停熱的最後期限,但19日市民張先生再一次來到小區供熱企業辦停熱,得到答復仍是,上下左右鄰居簽字不齊全不能辦理。『我家既不是冷山,也不是頂層,完全符合停熱規定,怎麼就不讓停呢?這停熱難道需要鄰居來認定嗎?』張先生告訴記者,他在江北濱纔城購買了一處住房,冬天不打算去住,所以今冬想辦理停熱,但跑了一個月也沒辦下來。

  『新小區鄰居根本不認識,我挨個鄰居打電話,結果有的說考慮一下,有的說在外地回不來,還有的表示不認識不發表意見,再有一戶竟是不同意,這樣一拖一個月了,四戶鄰居一個字都沒簽下來。』對此,張先生甚為氣憤,他表示,找了所有的供熱條例都沒有鄰裡簽字的明確規定,為何供熱企業要追加『四鄰簽字』這一條,明擺著難為你,把申請期限給拖黃了。

  為躲簽字有家不敢回

  而與大多數申請停熱難居民的遭遇不同,市民岳女士恰恰是為了躲避鄰裡之間的簽字而無可奈何,並鬧得有家不敢回,電話也不敢接聽。『到底能不能停熱,不能讓我們鄰居來決定呀。』岳女士告訴記者,她是世茂濱江新城的居民,自從供熱企業要求申請停熱需要四鄰簽字後,她都不敢留在家裡了,鄰居一天到晚給她打電話讓她簽字,而不簽會影響鄰裡關系,簽了又會影響自家的供熱效果。

  岳女士說,她家的四戶鄰居當中的上、下、左三戶今年都要申請停熱,都在找她簽字,這讓她十分為難。『都是鄰居住著,不簽字,影響鄰裡感情;可是簽了字,又影響自己家室溫,這真叫人為難。為了不讓鄰居找到,我現在是有家不敢回,整天躲在兒子家。』

  采訪中,岳女士表示,居民申請停熱要『四鄰簽字』的規定欠妥,首先,居民不能確定鄰居停熱對自己家用熱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其次,同意了鄰居都會高興,一旦不同意,就會加劇鄰裡之間的矛盾。

  二套房投資房停熱多

  記者采訪了解到,最近幾年,到供熱期申請停止用熱的居民有上昇的勢頭,其中以群力、松北區、利民開發區居多,而這些申停的居民家大多擁有兩套以上住房。上一供熱季,記者曾走訪了群力一些新建居民小區發現,一些小區首批入住居民還不足三成,很多業主購房後並未裝修入住,房產一直處於閑置狀態。

  黑龍江星辰熱力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上一供熱季,其轄區就有60%-70%的居民申請了停熱,這些停熱的居民中多數是至少擁有兩套住房的住戶。『這些戶居民家裡基本上沒有人,他們大多生活在江南,只是偶爾回來住。』

  記者從哈市供熱協會獲悉,近兩年由於大量『投資房』出現,一些房屋出現空置,而空置房冬天必然申請停熱。去年,江南城區小區平均停熱率在5%左右,江北部分小區停熱率達到70%左右。而這些住戶在辦理申請停熱的過程中,往往都被要求提供『四鄰簽字』。這就變成了鄰居找鄰居辦理停熱業務,在人數眾多的停熱大軍中,每個人面對簽字鄰居的情況不同,難免發生這樣那樣的矛盾。

  停不停熱該由誰裁定

  為了破解供熱問題,《黑龍江省城市供熱管理條例》修訂後最近剛剛出臺。條例中對停熱問題也進行重新規定,其中明確了三種情況不得申請停熱,除此外均可辦理停熱。不能申請的情況:一是非分戶供熱用戶;二是新建建築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三則是其他可能危害相鄰用戶用熱安全和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但恰恰是因條例中的第三點規定沒有詳細的界定標准,所以讓大多數居民難以把握。市民岳女士說,根本不明白什麼情況屬於危害相鄰用戶用熱安全,而且看不出安不安全和『四鄰簽字』有什麼關系。

  對此,哈市住房局供熱辦相關負責人的解釋是,是不是非得『四鄰簽字』,主要由供熱企業來定,因為『供熱企業更掌握具體情況』。對此解釋,已被『求簽』搞得焦頭爛額的張先生『很憤懣』,他表示:『熱企明擺著拿「四鄰簽字」當擋箭牌,引發鄰裡糾紛他們隔岸觀火,把停熱申請期拖黃了纔是最終目的,條例規定模糊就意味著沒有操作性,停熱的最終裁決權還是牢牢掌握在熱企手裡,這對我們用熱的消費者來說,太不公平了,起碼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

  記者了解到,哈爾濱市正在根據新的《黑龍江省城市供熱管理條例》制定相對應的地方規定,目前地方規定正在征集意見中。對此,無論是申請停熱的居民還是其鄰居,都希望相關部門能將停熱政策明確、具體化,到底需不需要『四鄰簽字』予以明確闡述,並對『可能危害相鄰用戶用熱安全和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給予進一步解釋。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