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綏化宣判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3人一審被判處死緩
2011-09-20 09:24:53 來源:生活報 作者:程子龍
生活報9月20日訊 19日上午,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一起由全國『打黑辦』掛牌督辦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47名被告人中,3人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法庭認為,被告人高海濤、高海君、王樹清與張波團伙沆瀣一氣,相互扶植、相互利用,通過開辦公司、企業、騙取銀行貸款、賭博的形式聚斂了大量金錢,『以商養黑』、『以黑護商』。2003年至2009年間被告人高海君先後成立了黑龍江省綏化農墾嘉鴻薯業有限公司等經濟實體。被告人高海濤、高海君、張波、王樹清及其組織成員通過騙取貸款、聚眾賭博抽紅、非法控制馬鈴薯市場及客運營運線路等違法犯罪手段,大肆斂財,獲取了巨額經濟效益。賄賂、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
法庭認定王樹清、高海濤、張波、高海君等47名被告人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故意傷害罪、販賣毒品罪、尋釁滋事罪等17種罪名。分別判決王樹清、高海濤、張波3名被告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判決被告人高海君有期徒刑20年,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至1年零8個月或拘役、緩刑、單處罰金等。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