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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12個部門各自為政 市民建言:供熱監管應有『總管』
2011-09-26 09:06:01 來源:生活報  作者:孫殿喜 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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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9月26日訊 25日,部分哈市市民直指供暖監管問題,他們表示,能不能住上暖屋子,關鍵在監管,雖然看到新供熱辦法中加強了監管力量,已經將管理部門由一家增加到了12家,但沒有一個總的協調機構,會讓百姓遇到問題投訴無頭緒,所以應該建立一個供熱統一協調機構,應明確各自的責任,防止互相推諉現象發生。

  現狀一個部門管時都沒解決問題

  『一個部門都把居民支得團團轉,多個部門管理,我們就更弄不明白了。』看到哈市新供熱辦法後,中北春城小區居民孫玉峰表示,『去年小區居民家供暖多不熱,供熱企業不理居民投訴,說急了乾脆就停燒了,我們跑了一冬天的轄區供熱辦,他們一會兒說管網問題,一會兒說供熱上水問題,還有設計不合理等,反正供熱期找了很長時間也沒解決溫度低的問題。今年我看到新供熱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對於供熱監管,增加了物價、水務、質監、規劃等很多管理部門,加大了監管力度,這對居民來說是件好事,但通過自身經歷來講,如果再遇到去年的供熱問題查不出原因就要投訴多個部門了,而分不清責任就可能會遭遇多部門推諉的情況,因為一時分不清楚是什麼原因,哪個部門監管,就可能被各部門支來支去,問題最終還是得不到解決。』

  建言增加協調機構明確監管責任

  松北區居民韓文華說,看到哈市規定的龐大的供熱監管『隊伍』,感覺供熱監管力度大,百姓住暖屋子可有保障了,但仔細看後發現,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對於每個部門的管理內容卻只有概括的一句話,沒有明確具體的分工,這樣會造成多部門管各自為政,各管一攤,如果供熱問題涉及兩個部門就很容易出現推諉的情況,所以建議規定更為詳細,而且必須增加供熱監管的協調機構,對百姓投訴理清責任,然後協調各部門處理。

  南崗區會展家園小區居民王青春則表示,『新辦法中雖然增加了監管部門,但對於監管部門的責任只是規定了發現違法行為或舉報後,應依法處理的簡單內容,而對於管理部門不作為、監管不到位卻沒有明確的規定。如果市民遭遇推諉,該如何解決?所以建議新辦法中增加對監管部門的約束內容及違規行為的處理標准。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