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0日訊 大慶市一對夫婦,為了在各自單位都能報銷取暖費而假離婚。沒想到弄假成真,丈夫另娶他人,妻子帶著對前夫的無盡怨恨,也嫁給了別人。10年後,當初的結局竟然有了另一番變化……
離婚男女
結成半路夫妻
今年42歲的李文是大慶某單位工人,經過兩次失敗的婚姻。尤其是第二次離婚時,她分文未得到。她後悔自己聽信了前夫的謊言。
28歲那年,李文因與丈夫感情不和,結束了第一次短暫的婚姻。離婚後,她拿出近2萬元積蓄交了首付款,在大慶市八百?區買了一套房子,一個人過日子。
雖然李文離了婚,但她沒有孩子,有正式工作並且還有房子,所以成了許多離異男士青睞的對象。離婚第二年夏天,李文母親的一位同學范女士到訪,要給李文介紹對象。范女士說這男方叫王慶,離婚3年有一個女兒跟母親生活,李文跟范女士去見了王慶。
長相帥氣、能說會道還善解人意的王慶,讓李文的心慢慢解凍,她再次進入了戀愛的狀態。雖然王慶的房子在離婚時留給了前妻,屬於無房戶,可是李文不在乎這些。
半年後,他們舉行了婚禮,新房就是李文在八百?區買的房子。婚後,兩人一起還貸款,李文感覺肩上的擔子輕了不少。
為幾千元采暖費
恩愛夫妻假離婚
婚後不久,王慶和李文又在薩爾圖區買了套房子,登記在王慶名下。考慮到二人名下都有房子,雙方單位不可能給倆人都報銷取暖費,王慶提議假離婚。李文雖然不想再次背上離婚的名聲,但一想到每年能省下幾千元采暖費,她同意了。
2001年3月,王慶和李文在大慶市薩爾圖區法院協議離婚,但未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因李文在八百?買的房子離她單位近,而婚後買的房子離王慶單位近,兩人成了『周末夫妻』,平時分開住,只有雙休日纔能聚在一起。
隨著時間的推移,王慶與李文相聚時間越來越少,後來王慶乾脆以單位工作忙為借口不再到李文這裡來。李文懷疑王慶有了『新情況』。
前夫另結新歡
離婚弄假成真
2003年11月一天夜裡,李文悄悄來到王慶家,發現他還沒回來後,李文用鑰匙打開王慶家四處查看了一番。沒有發現異常跡象的李文,躺在臥室的床上等王慶回來。不知不覺中,李文迷迷糊糊睡著了。
熟睡的李文突然被說話聲吵醒,她跑到客廳一看,王慶與一個打扮時髦的女人正坐在沙發上喝茶。見此情景,李文氣得大罵王慶。王慶則表示,他和李文已經離婚。回到家裡,李文越想越生氣,覺得王慶背信棄義,不遵守諾言,她應該把『丈夫』從那個女人那裡搶過來。
第二天,李文找到了王慶,說當時二人是假離婚,堅決要求與他復婚。王慶卻並不同意,並告訴李文他很快就要再次結婚了。此後,李文又多次去王慶的單位哭鬧,要求他與自己復婚,均沒成功。見再也無法挽回王慶的心,李文也不要求復婚了,只要求他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可是王慶對此並不理會。
李文的母親擔心她這麼鬧下去,會影響李文後半生,就張羅著為她介紹對象。一年後,李文與一個生意人結了婚,並於次年生下女兒。
因為向丈夫隱瞞了她第二段婚姻,因此李文婚後一直也沒有再找王慶要求分割當時的夫妻共同財產。
2010年7月,李文與幾個朋友一起吃飯。聊天時,李文無意中提起第二次離婚的經過,朋友中恰巧有一名律師。這位律師告訴李文,雖然她與王慶離婚已經10年了,但他們當時離婚時沒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按照《婚姻法》相關規定,她現在仍然可以主張分割與王慶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律師的話令李文精神為之一振。
2011年8月初,李文向薩爾圖區法院起訴了王慶,要求與他分割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9月初,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9月23日,經法官調解,二人達成如下協議:位於薩爾圖區的房子歸王慶所有,因為位於薩爾圖區的房子屬二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王慶一次性補償李文6萬元購房款。









